管不著
吃不下、睡不著」。尤其睡不著的人越來越多,
偷雞不著蝕把米. 【拼音】:tōu jī bù zhe shí bǎ mǐ. 【釋義】:俗語。雞沒有偷到, 反而損失了一把米。比喻本想佔便宜反而吃了虧.....
【名稱】:上不著天,下不著地. 【拼音】:shàng bù zháo tiān,xià bù zháo dì. 【釋義】: 比喻兩頭沒有著落。 【出處】:《韓非子·解老》:“上不屬天,而下不著地。”
求不著
領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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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 | |
解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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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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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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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zhu4一)《廣韻》陟慮切,去御知。魚部。 | (1)明顯;顯著。《楚辭‧遠遊》:“與化去而不見兮,名聲著而日延。”漢蔡邕《釋誨》:“是以君子推微達著,尋端見緒。”《宋史‧朱熹傳》:“使陛下好善之心不著,疾惡之意不深。”(2)表現;顯露。《穀梁傳‧僖公六年》:“此其言‘圍’,何也﹖病鄭也。著鄭伯之罪也。”《人物志‧利害》:“夫節清之業著於儀容,發於德行。”《後漢書‧竇融傳》:“皆近事暴著,智者所共見也。”李賢注:“著,見也。” (3)明瞭,使明瞭。《莊子‧則陽》:“彼知丘之著於己也。”成玄英疏:“著,明也,知丘明識宜僚是陸沈賢士。”《禮記‧祭法》:“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鄭玄注:“著眾,謂使民興事知休作之期也。” (4)寫作;撰述。《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於是老子迺著書上下篇。”《論衡‧自紀》:“雖著鴻麗之論,無所稟階,終不為高。”唐白居易《與元九書》:“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又畫圖。《淮南子‧主術》:“堯、舜所以昌,桀、紂所以亡,皆著於明堂。”高誘注:“著,猶圖也。”又指著作,作品。如:名著;新著;譯著。 (5)記載。《墨子‧明鬼》:“周人從者莫不見,遠者莫不聞,著在周之《春秋》。”《左傳‧襄公二十三年》:“初,斐豹,隸也,著於丹書。”《史記‧孝文本紀》:“請著之竹帛,宣布天下。” (6)登記。《管子‧立政》:“州長以計于鄉師,鄉師以著于士師。”劉績補注:“著,標著也。使傰曹署著其名。”《漢書‧杜周傳》:“前主所是,著為律;後主所是,疏為令。”三國蜀諸葛亮《論遊戶自實》:“荊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 (7)標出。《周禮‧天官‧典婦功》漢鄭玄注:“書其賈數而著其物,若今時題署物。”《管子‧立政》:“凡孝悌忠信,賢良�岙雋材……州長以計於鄉師,鄉師以著於士師。” (8)明白規定。《禮記‧樂記》:“故先王著其教焉。”《隋書‧經籍志一》:“因序其得喪,述其議疏,講于人間,漸聞朝廷,後遂著令,與鄭氏並立。” (9)土著。指定居不遷的人。《後漢書‧李忠傳》:“墾田增多,三歲閒,流民占著者五萬餘口。” (10)思念。《小爾雅‧廣言》:“著,思也。”《禮記‧祭義》:“致愛則存,致䏁士𣏴几殳心㗱則著。”鄭玄注:“存、著,則謂其思念也。” (11)補。《廣雅‧釋言》:“著,納也。”王念孫疏證:“卷四云:‘衲,補也。’衲與納通。”《廣韻‧御韻》:“著,補也。” (12)完成。《廣韻‧御韻》:“著,成也。”《禮記‧郊特牲》:“由主人之絜,著此水也。”鄭玄注:“著,猶成也。言主人齊絜,此水乃成可得也。” (13)定。《廣韻‧御韻》:“著,定也。”《易‧雜卦》:“蒙雜而著。”韓康伯注:“雜而未知所定也。求發其蒙,則終得所定。著,定也。” (14)宜。《字彙‧艸部》:“著,宜也。”二)《集韻》丈呂切,上語澄。通“宁”。 1.古代宮室的門和屏之間。國君視朝和人臣列位的處所。《左傳‧昭公十一年》:“朝有著定,會有表。……會朝之言,必聞于表著之位。”杜預注:“著定,朝內列位常處謂之表著。”孔穎達疏:“著定謂佇立定處,故謂朝內列位常處也。”《國語‧周語上》:“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韋昭注:“著,音宁。中廷之左右曰位,門屏之間曰著也。”2.古代正門內兩側屋之間。《詩‧齊風‧著》:“俟我於著乎而。”清江永《鄉黨圖考‧宁考》:“宁有二。《齊風》:‘俟我於著’,‘俟我於庭’,‘俟我於堂’,著即宁。此是有堂之屋,以門內兩塾間為宁。……李巡云:‘正門內兩塾間曰宁’,此是《齊風》之著,不可以此解《爾雅》之宁也。”三)《廣韻》丁呂切(《集韻》展呂切),上語知。 (1)通“佇”。滯留。《韓非子‧十過》:“兵之著於晉陽三年。”陳奇猷集釋:“著即佇字,滯留也。”又《外儲說右上》:“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著然不售,酒酸。”陳奇猷集釋引于恩伯曰:“著,謂滯留,與不售之義相符。” (2)通“貯”。貯藏。《韓非子‧十過》:“馬猶取之內閪㶊既而著之外閪㶊既也。”《鹽鐵論‧貧富》:“子貢以著積顯於諸侯。” (3)春秋時齊邑,漢為縣,北齊廢。故城在今山東省濟陽縣西。《史記‧曹相國世家》:“還定濟北郡,攻著、漯陰、平原、鬲、盧。”司馬貞索隱:“《地理志》著縣屬濟南。” |
(二)chu2 | 《廣韻》直魚切,平魚澄。魚部。〔著雍〕古代用以紀年的十干中戊的別稱。如稱戊午年為“著雍敦牂”。《爾雅‧釋天》:“太歲……在戊曰著雍。” |
(三)zhuo2《廣韻》張略切,入藥知。又直略切。鐸部。 | (1)附著。唐慧琳《一切經音義》卷十二引《桂苑珠叢》:“著,附也。”《字彙‧艸部》:“著,麗也,黏也。”《國語‧晉語四》:“今戾久矣,戾久將底,底著滯淫,誰能興之﹖”韋昭注:“著,附也。”宋玉《登徒子好色賦》:“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南史‧黃回傳》:“嘗舞楯,回使十餘人以水交灑不能著。” (2)穿上。《廣韻‧藥韻》:“著,服衣於身。”《禮記‧曲禮上》:“就屨,跪而舉之”漢鄭玄注:“就,猶著也。”《古詩為焦仲卿妻作》:“著我繡裌裙,事事四五通。”唐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將軍角弓不得控,都護鐵衣冷難著。” (3)及,到。《三國志‧魏志‧田豫傳》:“果遇惡風,船皆觸山沉沒,波蕩著岸。”唐沈佺期《雜詩三首》之二:“妾家臨渭北,春夢著潦西。”宋黃庭堅《對酒歌》:“但對清樽即開眼,一杯引人著勝地。” (4)開(花);結(實)。唐王維《雜詩》:“來時綺窗前,寒梅著花未。”宋蘇軾《周教授索枸杞因以詩贈》:“春根夏苗秋著子。” (5)命令;打發。唐王建《和蔣學士新授章服》:“看宣賜處驚回眼,著謝恩時便稱身。”元王實甫《西廂記》第四本第二折:“我著你但去處行監坐守,誰著你迤逗的胡行亂走﹖”《鏡花緣》第四十回:“姑娘那邊這兩年不時著人問信。” (6)舊時公文用語,表示命令。《鏡花緣》第六十五回:“著先赴禮部,即照前次試題各補詩賦一卷,仍發謄錄。” (7)用絮填充。《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方尺二寸,赤岙巠裏,著組繫。”鄭玄注:“著,充之以絮也。”胡培翬正義:“謂以絮充入緇表赤岙巠裏之中。”《古詩十九首》之十八:“文綵雙鴛鴦,裁為合歡被,著以長相思,緣以結不解。” (8)(射)中。《左傳‧宣公四年》:“伯棼射王,汏輈,及鼓跗,著於丁寧。”《新唐書‧韋挺傳》:“矢著左足,隱不言。” (9)接頭處。《周禮‧考工記‧鮑人》:“目岙氐(視)其著,欲其淺也。……視其著而淺,則革信也。”鄭玄注引鄭司農云:“謂郭韋革之札,入韋革淺緣其邊也。”孫詒讓正義:“此注言張郭皮革使極伸,則其札之邊緣接入相連著者乃淺而不厚也。” (10)酒器。《禮記‧明堂位》:“著,殷尊也。”鄭玄注:“著,著地,無足。” |
(四)zhao1 | (1)放置。晉陶潛《晉故西征大將軍長史孟府君傳》:“文成示溫,溫以著坐處。”《齊民要術‧種蘘荷》引《葛洪方》:“取蘘荷葉著病人臥席下。”宋蘇軾《南堂》:“更有南堂堪著客,不憂門外故人車。”(2)圍棋下子。元蔣正子《山房隨筆》:“與聶碧窗弈棋,余屢北。有賣地仙丹者,國手也。余呼之至,紿聶云:‘某有僕能棋,欲試數著不敢﹖’聶俾對枰,連敗數局。”《續資治通鑑‧宋孝宗淳熙十二年》:“譬如弈其熷木,視之如無著,思之既久,著數自至。” (3)用於答語,表示同意。《兒女英雄傳》第三十二回:“著!著!著!就是這麼著。” |
(五)zhao2 | (1)遇,受到。唐司空圖《早春》:“草嫩侵沙長,冰輕著雨銷。”宋陸游《午寢》:“庭花著雨晴方見,野客叩門去始知。”(2)燃燒。《物類相感志‧飲食》:“以火者熷火令一著一滅。” (3)詞綴。用於動詞詞尾。唐趙璘《因話錄‧商部上》:“雞豬魚蒜,逢著則吃。生老病死,時至則行。” (4)發出;發生。元康進之《李逵負荊》第一折:“你不知道,我自嫁我的女孩兒,為此著惱。”《鏡花緣》第三十七回:“惟有垂淚,十分著急。” |
(六)zhe0 | 助詞。1.用在謂詞之後,表示動作正在進行或狀態的持續。唐白居易《惻惻吟》:“道著姓名人不識。”《景德傳燈錄》卷二十:“閑著七間僧堂不宿。”2.用在句末,表示命令祈使或一般告語。《景德傳燈錄》卷二十:“師曰:‘卷上簾子著。’”《水滸全傳》第二十一回:“這短命,等得我苦也!老娘先打兩箇耳刮子著。” |
設若取掉「襯裡」──評董橋《跟中國的夢賽跑》林文月/作家、台灣大學中文系教授
《跟中國的夢賽跑》共收董橋五十五篇隨筆小品,分為三輯:「鄉愁影印」、 「理念圈點」及「感情剪接」。第一輯所謂「鄉愁」,是泛指對精緻文化的留戀,故所寫文學、藝術、人物等,初不必囿限於一個中國,作者所關懷的時空,自有其更廣大的對象;第二輯曰「理念」,皆屬有感而發的短文,文雖短而內涵豐厚紮實,無論析論世局,或斟酌道理,最見出一個知識分子的關懷與胸襟;第三輯稱「感情」,篇幅往往較前二種為長,散發天然感性,令讀者得以一窺作者所矜持吞吐的天倫之情、男女之愛與哀樂中年心理等等。董橋在自序中所說的話,分明是比較看中自己的「理念」部分,認為:只今重鈔,覺得個中理念依舊平實可喜;至于「鄉愁」部分,雖有新意,讀來略嫌似曾相識,可見此情此思代代都有,而對「感情」部分的暴露,他似乎有些靦腆,說是十足消遣之作。這種傾向,頗有些「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文學觀。以白居易而言,那些他當時最重視的「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的新樂府類,在事過境遷的百代之後,反不如感傷的長恨、琵琶膾炙人口且影響久遠。因知「誘於一時一物,發於一笑一吟」的閑適之作,未必遜於諷喻諸篇。只要虔誠寫作,肅穆經營,則題材小大,未嘗不可入文而尚之,則董橋也不必厚理念而輕感情了。”不過,這本書的各篇,無論鄉愁、理念、感情,率皆有董橋散文的本色。寫得乾淨俐落,絕不迂迴,絕不拖泥帶水,每每能於二千字左右的短文內直攻主題,把想說的話說得清清楚楚。董橋的文字於陽剛之中時時透露犀利敏銳之風,有時亦頗饒俏皮幽默之口吻,或甚而不免於憂鬱羞澀之致。而字裡行間,讀者不難發現董橋是一位閱讀範圍十分廣泛且思想極細密的人。他頗擅長紀錄廣泛的閱讀經驗,是以文中每見古今中外雅俗文字左右逢源地出現,散發出智慧的光輝;甚至有若干篇文章是由於閱讀對象演繹而成。他十分純熟地駕馭那些別人的文字語言,融會貫通,以表達自己的感思見地。我讀這本書時,又不免從另一個角度去觀察:設若將散見于各篇裡的古今中外的他人語文「襯裡」取掉,文章是否仍能硬挺?要在董橋的散文集裡去尋找這種例子幾乎是很困難的,但並不證明答案是否定的。〈英倫日誌半葉〉寫得晶瑩有味,是一篇上乘的作品,〈父親加女兒等於回憶〉透露父親關懷女兒的愛心,至情感人,而這兩篇文章卻是落文最少的。文人寫作,引經據典,甚至脫胎換骨等技巧,由來已久,早已成為習慣,可見樂天「老嫗能解」是要下一番功夫,而胡適主張「要說我自己的話,別說別人的話」,更是談何容易。即使我這篇評論的短文,也不免於自自然然引用了一些他人的話語了。──原載1988年1月台北《聯合文學》第3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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