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1日 星期五

器,械,破罐破摔


中港共現在的做法,用中國成語叫做破罐破摔。反正已經是破罐了,就破摔吧。意思是有了缺點、錯誤不改正,或改不了,只好向更壞的方向發展。
魯迅說:「勇者憤怒,抽刀向更強者;怯者憤怒,抽刀向更弱者。」DQ加延期,是更勇敢嗎?還是「怯者憤怒」而已。
(李怡按)


領頭字

解形
《說文》:“械,桎梏也。桎梏也。从木戒聲。一曰器之緫名。一曰持也。一曰有盛爲械,無盛爲器。
注音
釋義
(一)xie4《廣韻》胡介切,去怪匣。之部。(1)鐐銬和枷之類的刑具。《說文‧木部》:“械,桎梏也。”《廣韻‧怪韻》:“械,杻械。”《漢書‧公孫賀傳》:“南山之竹不足受我辭,斜谷之木不足為我械。”顏師古注:“械,謂桎梏也。”《新唐書‧酷吏傳‧來俊臣》:“凡囚至,先在械于前示囚,莫不震懼,皆自誣服。”《續資治通鑑‧宋太祖開寶二年》:“趙王喜袞久繫獄,聞之,自去其械而朝。”
(2)拘繫;拘束。《漢書‧司馬遷傳》:“淮陰,王也,受械於陳。”宋陸游《秋夕戲作短歌》:“人生不自憐,坐受外物械。”清龔自珍《己亥雜詩》:“半與城門充校尉,誰將斜谷械陽陵。”
(3)器械,用具。《說文‧木部》:“械,器之䏁㿹匆心㗱名。”《莊子‧天地》:“子貢曰:有械於此,一日浸百畦,用力甚寡而見功多,夫子不欲乎﹖’”《漢書‧宣帝紀贊》:“孝宣之治……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顏師古注:“械者,器之總名也。”魯迅《墳‧科學史教篇》:“舉工業之械具資材,植物之滋殖繁養,動物之畜牧改良,無不蒙科學之澤。”
(4)武器。《周禮‧天官‧司書》:“三歲,則大計群吏之治,以知民之財,器械之數。”鄭玄注:“械,猶兵也。”《紅樓夢》第一百零二回:“近來,甚至日間也是約伴持械而行。”魯迅《且介亭雜文‧答曹聚仁先生信》:“要不然,我們就會自己繳了自己的械。”



(5)治。《說文‧木部》:“械,持也。”段玉裁注:“各本治作持,恐是唐人諱改,今依李善《長笛賦》注正。”《文選‧馬融〈長笛賦〉》:“撟揉斤械,剸掞度擬。”李善注:“《說文》曰:‘械,治也。’”




領頭字
解形
《說文》:“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
注音
釋義
(一)qi4《廣韻》去冀切,去至溪。脂部。(1)器具。如:陶器;瓷器;木器;容器等。《說文‧灿口部》:“器,皿也。”段玉裁注:“器乃凡器統偁。”《書‧盤庚上》:“人惟求舊,器非求舊惟新。”唐韓愈《原道》:“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清徐釚《遊鼓山記》:“更滌器,坐蒲團細酌。”(2)手段;條件;因素。《左傳‧閔公元年》:“親有禮,因重固,間攜貳,覆昏亂,霸王之器也。”杜預注:“霸王所用,故以器為喻。”《韓非子‧喻老》:“賞罰者,邦之利器也。”《禮記‧禮運》:“禮義以為器,故行事有考也。”
(3)生物的器官;器物的部件。如:呼吸器;消化器;發聲器。《百喻經‧搆驢乳喻》:“有捉耳者,有捉尾者,有捉腳者,復有捉器者。”宋王安石《易泛論》:“輪,有運動之材,而非車之全也,可以為車之一器者也。”
(4)古代標志名位、爵號的器物。《左傳‧成公二年》:“唯器與名,不可以假人。”《莊子‧田子方》:“无器而民滔乎前,而不知所以然而已矣。”
(5)政權;權力。《易‧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震。”唐皮日休《晉文公不合取陽樊論》:“能立一功者,先伺君地焉。能立勳者,先窺君器焉。”宋王安石《上時政疏》:“蓋夫天下至大器也,非大明法度,不足以維持;非眾建賢才,不足以保守。”
(6)器量;器度。《論語‧八佾》:“管仲之器小哉!”何晏注:“言其器量小也。”宋蘇軾《浣溪沙》:“白雪清詞出坐間,愛君才器兩俱全。”清魏源《默觚上‧學篇三》:“不知其心易盈者,正由其器小乎。”
(7)才能,能力。《易‧繫辭下》:“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禮記‧王制》:“瘖、聾、跛𠳖岙辟、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鄭玄注:“器,能也。”唐蘇王岙褱《中樞龜鏡》:“子、弟、土岙胥居官,隨器自任。調之勿過其器,而居人之右。”
(8)人才。《老子》第四十一章:“大器晚成。”《三國志‧蜀志‧蔣琬傳》:“蔣琬,社稷之器,非百里之才也。”唐白居易《初授拾遺》:“驚近白日光,慚非青雲器。”《三國演義》第十一回:“此子長成,必當代之偉器也。”
(9)賞識;看重。如:器重。《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劉表長子琦,亦深器亮。”唐孟郊《弔國殤》:“堯舜宰乾坤,器農不器兵。”《聊齋志異‧細柳》:“中丞楊公見其文而器之,月給常廩,以助燈火。”
(10)有形的具體事物。與“道”相對。《易‧繫辭上》:“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晉木華《海賦》:“且其為器也,包乾之奧,括坤之區。”清王夫之《周易外傳》卷五:“無其器則無其道。”
(11)量詞。《鄐君開䏁衣嬕呆㗱斜道摩崖刻石》:“凡用功七十六萬六千八百餘人,瓦卅六萬九千八百四器。”《宋書‧張邵傳附張暢》:“孝武遣送酒二器。”明張四維《雙烈記‧寫意》:“我今日口占二詞,分付廚下蒸羊羔一器,並二詞送去作謝。”

2020年7月28日 星期二

嗌。噎。嗌交






就在蓬佩奧發表「中共與自由世界的未來」演講的幾天前,中國國務委員兼外交部長王毅也發表了一個長篇演說,那是7月20日在北京成立「習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儀式上,題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外交思想,不斷開創中國特色大國外交新局面」的演說。我在此分享網址( https://www.sohu.com/a/408705618_99900926),強烈推薦讀友們去瀏覽這篇大作。看看是否有人讀後能告訴我,他用了3、4 ,000字講的「習近平外交思想」究竟內容是甚麼,他講的「開創大國外交新局面」有甚麼具體事實。現在每天的新聞都是西方國家針對中國和香港的政策、法案、講話,而大陸網民把近日中國內部報章《參考消息》的頭版頭條排列在一起,都是「中方嚴厲駁斥……」「中方警告英國……」「中方堅決回擊……」,都不是甚麼「外交新局面」,而是「嗌交新局面」。










字詞

【嗌】 部首:口 部首外筆畫數:10 總筆畫數:13


注音  ㄞˋ


漢語拼音 ài


釋義


[動]


噎,喉嚨塞住。《老殘遊記》第二○回:「說到這裡,就嗌住了。」

ㄧˋ yì

2020年7月25日 星期六

敕 ;玉碎;《勅封天后志》


日本學長託買二本書:1. 北京 :中華:《天妃顯聖錄》與媽祖信仰 著者: 蔡相煇 ;2. 北京 :中華 書籍名 勅封天后志 著者 林清標
前者作者在台灣有自印。後者"絕版"。然而媽祖似乎有點靈,今天經"城南公園"對面,遇林先生及湄洲祖廟臺灣行宮執行長黃逸耕(1949~),得贈一本1987恭印《勅封天后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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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解釋:
(1)
古代帝王的命令。如:「敕令」、「敕封」、「敕命」、「敕旨」。
(2)
道士寫在符咒上役使鬼神的命令。如:「念咒燒敕」。
(3)
告誡。如:「申敕」、「戒敕」。





全員玉碎!

総員玉砕せよ!



  ●日本妖怪大師水木茂一生不可切割的課題
  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徘徊生死之間的經驗,對水木茂的一生影響重大。戰爭不只讓他失去了左手臂,這個體驗更是他創作的原動力,終其一生持續創作著戰爭相關的題材。甚至可以把妖怪視為他戰爭體驗下的產物,例如水木茂在二戰服役期間,失去隊友在叢林逃亡時,曾在一片漆黑中被神秘的力量阻擋去路,他認為那是被妖怪「塗壁」所救,讓他免於墜入懸崖。

  在水木茂的戰記漫畫中可看到對戰爭的憤怒,以及他對生命意義的思考。劫後餘生,也造就了他與眾不同的人生觀。水木茂曾說過:「我從來沒為失去一條手臂感到悲傷,能保住性命活下來比失去一條手臂更有價值。」

  ◎何謂玉碎?
  「玉碎」一詞出自「寧為玉碎,不能瓦全」,在太平洋戰爭中代表「全員犧牲捨命攻擊」的軍事命令。日本正式使用「玉碎」一詞,是在1943年5月30日的「阿圖島戰役」之後。二戰末期戰局陷入絕望之時,日本軍部甚至倡導「一億玉碎」、「一億特攻」的口號,準備讓本土與殖民地的全部住民同歸於盡……突顯出日本軍國主義的瘋狂。

  ★2007年NHK改編為日劇《鬼太郎所見的玉碎~水木茂的戰爭~》,由香川照之主演。

本書特色

  《全員玉碎!》台灣繁體中文版裝幀製作設計特色

  為呈現《全員玉碎!》這部水木茂一生最摯愛的作品,書衣以四色加金屬特別色印製,除表現經典之作的分量外,更彷彿是南太平洋叢林中閃著古銅金色的日軍九○式鋼盔;書籍內頁選用一般用於彩色印刷的雪感紙,呈現高細緻度的印刷效果;內頁印刷高規格採用日本888特黑油墨印製,還原水木茂原畫中的暗部層次,讓紙張上的戰場叢林顯得更加深不可測;裝訂方面採PUR膠裝,書冊展開角度較一般膠裝大,呈現跨頁的震撼場面;開本尺寸比照日本愛藏版的14.8*21cm規格製作,並完整收錄6張《全員玉碎!》相關插畫作品。

2020年7月17日 星期五

藕,蓮藕。令人可悲。無端的


中美關係惡化,《紐約時報》報道特朗普政府正研究對中國共產黨員及其家屬實行全面旅遊禁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今日回應稱,若屬實美方做法非常令人可悲。對於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稱要對華為等公司僱員實施簽證限制,華春瑩形容美國是對中國「無端的近似瘋狂的打壓」。

石頭出版 古美慢慢看



#季節風:有蓮有藕,是因是果 ~ 項元汴《墨荷圖》
「小暑過,一日熱三分。」如何是好? 聽說賞荷令人消暑,但明代大收藏家項元汴 (1525-1590) 這墨荷好像有點不同,你注意到了嗎?
是的,荷花根部,畫有醒目的兩節蓮藕,屬於荷畫中少見的表現,畢竟平常賞蓮時,再怎麼樣也見不著深埋在池子裡的蓮藕是吧。項元汴如此的表現,其實是為好友定湖上士作畫時所生出的獨特巧思。……



線索便在畫上自題裡:「不染同清淨,多因自果成。」同時描繪出的蓮藕與荷花,乃是在比喻禪宗中的因果關係,亦即:荷花不染塵埃,是因自身的果~蓮藕~所成就出來的。
定湖上士,即僧人真謐,「隆萬間秀水真如寺僧冬谿之門人也」,自號定湖老人,有《谷聲集》。畫中出塵不染的墨荷,象徵定湖上士清淨恬淡的德行,至於蓮藕,則是「果」;兩者同現,正說明了定湖上士的清淨境界乃是由自身修行而來。
簡潔的構圖,流暢的運筆,蘊含了比「出淤泥而不染」更深層的含義。無怪乎董其昌 (1555-1636) 評項元汴花鳥時,會以「巧思閒情」、「獨饒宋意」做為他最鮮明的個人風格了。
參引自:楊麗麗《天籟傳翰:明代嘉興項元汴家族的鑑藏與藝術》(石頭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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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通身是寶,夏天很需要它~(小編最近發現熱水沖蓮藕粉會有粉圓很QQ的口感,不錯ㄘ~)

https://kmweb.coa.gov.tw/knowledge_view.php?id=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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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職人精神」夏季清涼居家選物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id=412383505540006&story_fbid=2698819920229675







藕注音:
ㄡˇ
解釋:

蓮的地下莖。長於泥土中,白色,肥大有節,中間有管狀的孔,可以食用。如:「蓮藕」、「藕粉」。

2020年7月10日 星期五

新華社公布禁用詞 (2020 極少部分):禁中港並列、三權分立、主權移交 。 "新華社"公佈第一批"禁用詞"2015/2017:中國出台新規,公司取名禁長禁怪禁敏感









中共官媒《新華社》公布《新華社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規定傳媒報道的禁用詞,但中大部份篇幅都是有關「港澳台和領土主權」,提到不可以將香港、澳門和中國並列﹐例如「中港」、「中澳」,任何文字、地圖、圖表都要避免令人以為香港澳門是「國家」,港、澳回歸不可以稱為「主權移交」,不可以將港澳回歸前稱為「殖民地」,更指明香港和澳門實行行政主導,「不得說成“三權分立”」。
指引又特別提到香港反對派「自我褒揚」的用語要小心引用,例如不使用「雨傘運動」,要稱為「非法佔中」、「違法佔中」,三名發起人不可以叫「佔中三子」,而是「非法佔中發起人」,輿論鬥爭時可視情況稱他們做「佔中三醜」,陳日君不可以叫做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而是「前主教」。
曾長期在中國大陸採訪的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指,大陸傳媒本身一直都在這種指導思想下工作,認為這份文本指向的對象不是他們,而是新華社背後的中宣部「一槌定音」,未來香港傳媒、官方文件以至學校教科書都會參考,甚至國安公署都會以此作為工作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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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公布禁用詞 禁中港並列、三權分立、主權移交 佔中三子可稱「三醜」 學者料用以指導港府港媒國安署 | 立場報道 | 立場新聞
中共官媒《新華社》公布《新華社新聞報道中的禁用詞》,規定傳媒報道的禁用詞,但中大部份篇幅都是有...




****2017

「寶雞有一群懷揣著夢想的少年相信在牛大叔的帶領下會創造生命的奇跡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的名字共有39個字。現在,它可能不得不改名了。
按照中國工商總局本月頒布的指導方針,新公司不得註冊用長句和段落組成的名字,或包含敏感語言,包括政治詞彙的名字。受到影響的公司可能還包括:你瞅啥(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國王和他的朋友們貿易有限責任公司,「沒事找事」公司和「有我沒事」公司。

新公司不得註冊用長句和段落組成的名字,或包含政治詞彙等敏感語言的名字;被當局認為過於「奇怪」的也不行。規定還含糊地授權政府把不恰當的名字改成恰當的。
CN.NYTIMES.COM




新華社發布新聞報道禁用詞新規 不得形容港澳政制「三權分立」

  • 內地媒體在報道新聞時,需要依從官方有關規定,部分詞彙、說法、語句不能或「不宜」使用。

  • 近日,新華社發布新版「新聞報導禁用詞和慎用詞」,增加57條內容,當中大部分涉及港澳台,例如在報道「雨傘運動」時,需要稱為「非法『佔中』」、不得說香港和澳門的政治體制是「三權分立」。


據內媒《藍鯨財經》報道,新華社近日發布新版《新華社新聞信息報道中的禁用詞和慎用詞》。與2015年11月發布的舊版本相比,新版本增加了57條內容,當中有不少是香港、澳門、台灣有關表述的規定細則。
不稱「雨傘運動」 要稱為「非法『佔中』」或「違法『佔中』」
在港澳方面,新規規定要將中央領導人來港澳稱為「視察」,不得稱為「出訪」;稱呼包含香港或澳門的國際組織,如世界貿易組織時,要統稱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不得稱為「成員國」;不得將港資、澳資企業劃入外國企業;不得將適用於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專屬名詞用於內地與港澳。又指香港、澳門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不得說成「三權分立」。

新規又特別提到,對港澳「反對派自我褒揚的用語和提法」要「謹慎引用」,例如不得使用「雨傘運動」的說法,要稱為「非法『佔中』」或「違法『佔中』」;不稱「佔中三子」,要稱為「非法『佔中』發起人」,開展「輿論鬥爭」時可視情稱為「佔中三丑」;不稱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等為「榮休主教」,應稱為「前主教」。
在2015年11月發布的舊版本,已經有強調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例如「中港(澳)」,也不宜簡稱為「內港(澳)」,可使用「京港(澳)、滬港(澳)」;不得說「港澳台游客來華旅游」,應稱為「港澳台游客來大陸(或:內地)旅游」。新規定明顯再進一步深化相關規定細則。

台灣「總統」不能用 需改稱「台灣地區領導人」
對台灣方面的規則更是大幅增加。新規強調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對1949年10月1日之後的台灣地區政權,應稱之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方面」,不使用「中華民國」,也一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及旗、徽、歌;不使用「台灣政府」一詞。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正(副)領導人或台灣當局領導人(副領導人)。對台灣「總統選舉」,可稱為「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簡稱為「台灣大選」。
總統府、行政院、國父紀念館等地名,在行文中使用時也要「變通處理」,改為「台灣當局領導人辦公場所」、「台灣地區行政管理機構辦公場所」、「台北中山紀念館」等。對台灣冠有「國立」字樣的學校和機構,使用時均須去掉「國立」二字。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國家工商總局日前對《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以及《企業名稱相同相近比對規則》做出解釋,明確點出企業名稱禁用的詞彙、規則,像是「支那」、「鬼都」、「佔中」、「大和」、「法輪功」、「汪精衛」等詞彙都入列。禁用38個「不文明用語」

在生活用語方面,新規呼籲新聞媒體及網站應禁止使用「裝逼、草泥馬、丟你老母、爆菊」等38個「不文明用語」,也不能使用「PK」、「TMD」網絡用語或縮略語;要求通稿不得使用「影帝、影后」等詞彙,可使用「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對國內領導及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得稱「老闆」等。




新華社公佈第一批禁用詞

2015-11-04 中悅讀

一、社會生活類的禁用詞

1.對有身體傷疾的人士不使用“殘廢人”、“獨眼龍”、“瞎子”、“聾子”、“傻子”、“呆子”、“弱智”等蔑稱,而應使用“殘疾人”、 “盲人”、“聾人”、“智力障礙者”等詞語。

2.報導各種事實特別是產品、商品時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強烈評價色彩的詞語。

3.醫藥報導中不得含有“療效最佳”、“根治”、“安全預防”、“安全無副作用”等詞語,藥品報導中不得含有“藥到病除”、“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最新技術”、“最高技術”、“最先進制法”、“藥之王”、“國家級新藥”等詞語。

4.對文藝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詞語,一般可使用“文藝界人士”或“著名演員”、“著名藝術家”等。

5.對各級領導同志的各種活動報導,不使用“親自”等形容詞。

6.作為國家通訊社,新華社通稿中不應使用“哇噻”、“媽的”等俚語、髒話、黑話等。如果在引語中不能不使用這類詞語,均應用括號加註,表明其內涵。近年來網絡用語中對臟語進行縮略後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報導中使用。

二、法律類的禁用詞

7.在新聞稿件中涉及如下對象時不宜公開報導其真實姓名:

(1)犯罪嫌疑人家屬;
(2)涉及案件的未成年人;
(3)涉及案件的婦女和兒童;
(4)採用人工受精等輔助生育手段的孕、產婦;
(5)嚴重傳染病患者;
(6)精神病患者;
(7)被暴力脅迫賣淫的婦女;
(8)艾滋病患者;
(9)有吸毒史或被強制戒毒的人員。
涉及這些人時,稿件可使用其真實姓氏加“某”字的指代,如“張某”、“李某”,不宜使用化名。

8.對刑事案件當事人,在法院宣判有罪之前,不使用“罪犯”,而應使用“犯罪嫌疑人”。

9.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原告和被告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原告可以起訴,被告也可以反訴。不要使用原告“將某某推上被告席”這樣帶有主觀色彩的句子。

10.不得使用“某某黨委決定給某政府幹部行政上撤職、開除等處分”,可使用“某某黨委建議給予某某撤職、開除等處分”。

11.不要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稱作“全國人大副委員長”,也不要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稱作“省人大副主任”。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委員,不要稱作“人大常委”。

12.“村民委員會主任”簡稱“村主任”,不得稱“村長”。村幹部不要稱作“村官”。

13.在案件報導中指稱“小偷”、“強姦犯”等時,不要使用其社會身份作前綴。如:一個曾經是工人的小偷,不要寫成“工人小偷”;一名教授作了案,不要寫成“教授罪犯”。

14.國務院機構中的審計署的正副行政首長稱“審計長”、“副審計長”,不要稱作“署長”、“副署長”。

15.各級檢察院的“檢察長”不要寫成“檢察院院長”。

三、民族宗教類的禁用詞

16.對各民族,不得使用舊社會流傳的帶有污辱性的稱呼。不能使用“回回”、“蠻子”等,而應使用“回族”等。也不能隨意簡稱,如“蒙古族”不能簡稱為“蒙族”,“維吾爾族”不能簡稱為“維族”,“哈薩克族”不能簡稱為“哈薩”等。

17.禁用口頭語言或專業用語中含有民族名稱的污辱性說法,不得使用“蒙古大夫”來指代“庸醫”,不得使用“蒙古人”來指代“先天愚型”等。

18.少數民族支系、部落不能稱為民族,只能稱為“XX人”。如“摩梭人”“撒尼人”“穿(川)青人”“僜人”,不能稱為“摩梭族”“撒尼族”“穿(川)青族”“僜族”等。

19.不要把古代民族名稱與後世民族名稱混淆,如不能將“高句麗”稱為“高麗”,不能將“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等泛稱為“突厥族”或“突厥人”。

20.“穆斯林”是伊斯蘭教信徒的通稱,不能把宗教和民族混為一談。不能說“回族就是伊斯蘭教”、“伊斯蘭教就是回族”。報導中遇到“阿拉伯人”等提法,不要改稱“穆斯林”。

21.涉及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的報導,不要提“豬肉”。

22.穆斯林宰牛羊及家禽,只說“宰”,不能寫作“殺”。

四、涉及我領土、主權和港澳台的禁用詞

23.香港、澳門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在任何文字、地圖、圖表中都要特別注意不要將其稱作“國家”。尤其是多個國家和地區名稱連用時,應格外注意不要漏寫“(國家)和地區”字樣。

24.對台灣當局“政權”系統和其他機構的名稱,無法迴避時應加引號,如台灣“立法院”、“行政院”、“監察院”、“選委會”、“行政院主計處”等。不得出現“中央”、“國立”、“中華台北”等字樣,如不得不出現時應加引號,如台灣“中央銀行”等。台灣“行政院長”、“立法委員”等均應加引號表述。台灣“清華大學”、“故宮博物院”等也應加引號。嚴禁用“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稱呼台灣地區領導人,即使加註引號也不得使用。

25.對台灣地區施行的所謂“法律”,應表述為“台灣地區的有關規定”。涉及對台法律事務,一律不使用“文書驗證”、“司法協助”、“引渡”等國際法上的用語。

26.不得將海峽兩岸和香港並稱為“兩岸三地”。

27.不得說“港澳台遊客來華旅遊”,而應稱“港澳台遊客來大陸(或:內地)旅遊”。

28.“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弄混。

29.不得將台灣、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以使用“內地與香港”、“大陸與台灣”或“京港”、“滬港”、“閩台”等。

30.“台灣獨立”或“台獨”必須加引號使用。

31.台灣的一些社會團體如“中華道教文化團體聯合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等有“中國”、“中華”字樣者,應加引號表述。

32.不得將台灣稱為“福摩薩”。如報導中需要轉述時,一定要加引號。

33.南沙群島不得稱為“斯普拉特利群島”。

34.釣魚島不得稱為“尖閣群島”。

35.嚴禁將新疆稱為“東突厥斯坦”。

五、國際關係類禁用詞

36.不得使用“北朝鮮(英文North Korea)”來稱呼“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可直接使用簡稱“朝鮮”。英文應使用“the Democratic People's Republic ofKorea”或使用縮寫“DPRK”。

37.有的國際組織的成員中,既包括一些既有國家,也包括一些地區。在涉及此類國際組織時,不得使用“成員國”,而應使用“成員”或“成員方”,如不能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亞太經合組織成員國”,而應使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方”、“亞太經合組織成員”、“亞太經合組織成員方”(英文用members)。

38.不使用“穆斯林國家”或“穆斯林世界”,而要用“伊斯蘭國家”或“伊斯蘭世界”。

39.在達爾富爾報導中不使用“阿拉伯民兵”,而應使用“武裝民兵”或“部族武裝”。

40.在報導社會犯罪和武裝衝突時,一般不要刻意突出犯罪嫌疑人和衝突參與者的膚色、種族和性別特徵。比如,在報導中應迴避“黑人歹徒”的提法,可直接使用“歹徒”。

41.公開報導不要使用“伊斯蘭原教旨主義”、“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者”等說法。可用“宗教激進主義(激進派、激進組織)”替代。如迴避不了而必須使用時,可使用“伊斯蘭激進組織(分子)”,但不要用“激進伊斯蘭組織(分子)”。

42.不要使用“十字軍”等說法。

43.人質報導中不使用“斬首”,可用中性詞語為“人質被砍頭殺害”。

44.對國際戰爭中雙方的戰鬥人員死亡的報導,不要使用“擊斃”等詞語,可使用“打死”等詞語。

45.不要將撒哈拉沙漠以南的地區稱“黑非洲”,而應稱為“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