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經注·渭水》: 地皇三年,霸橋木災自東起,卒數千以水汎沃救不滅,晨燌夕盡。
木災(木災)
mù zāi
mù zāi
【漢語大詞典】(1) 謂以為料制做器皿是木的不幸。凡物之生,不願為材。犧尊青黃,乃木之災。 唐
韓愈《祭柳子厚文》吾然後知珪璋玉毀,青黃木災。 金 元好問《蒲桃酒賦》(2) 謂浪用木材以雕版印書。猶言禍棗災梨。如《解老》等,祗宜欲覽者各抄一冊,不宜為木災也。 明
李贄《與焦從吾》
論技術、技藝與文明
14. 沃 部首 水 部首外筆畫 4 總筆畫 7 | |||||||||||||||||||
注音一式 ㄨㄛˋ | |||||||||||||||||||
漢語拼音 w | 注音二式 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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燌
U+71CC
U+71CC
部首: | 火+ 12筆 = 共16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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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典出處: | 宋本廣韻: 頁110第41 康熙字典: 頁682第22 漢語大字典: 卷3頁2232第02 |
表面結構: | 左:火,右:賁。 |
國語發音: | fén bèn ㄈㄣˊ ㄅㄣˋ |
宋本廣韻: | 《廣韻·上平聲·文·汾》焚:焚燒。
《廣韻·上平聲·文·汾》燌:上同。 |
康熙字典: | 《康熙字典·火部·十二》燌:《廣韻》《集韻》𠀤符分切,音汾。《王充·論衡》中身則皮膚灼燌。《玉篇》本作焚。 |
反切: | 符分 (《廣韻·上平聲·文·汾》) |
原典出處
《論衡·雷虛》: | 以人中雷而死,即詢其身,中頭則鬚髮燒燋,中身則皮膚灼燌,臨其尸上聞火氣,一驗也。 |
《水經注·渭水》: | 地皇三年,霸橋木災自東起,卒數千以水汎沃救不滅,晨燌夕盡。 |
《廣韻·汾》: | 燌:上同。 |
《康熙字典·四》: | 或作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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