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昨日也前往曼谷,與泰國國防部、司法部、警方高層聯合統籌營救行動。
.......「鄧炳強今日從泰國返港後會見傳媒時指,獲營救的三男三女港人介乎29至44歲,被禁錮五至七個月不等,他們在園區獲救後由緬甸軍方送往泰國湄索。其後保安局專責小組在泰國當局、中國駐泰王國大使館及駐清邁總領事館的協助下,陪同六人離開湄索,今日下午抵達曼谷。」
根據以上政府新聞稿,把那6名港人安全帶離園區的其實是「緬甸軍方」,而「保安局專責小組」在這次拯救行動的艱巨任務,則是在港人獲救後,「陪同」他們由湄索去曼谷,再由曼谷飛返香港,的確勞苦功高。至於鄧炳強,則負責在曼谷與泰國國防部、司法部、警方高層「聯合統籌營救行動」。然而「統籌」是代表什麼具體的神秘工作,新聞沒有披露。.....遺憾的是,泰媒報道的內容也非常「偏頗誤導」,只強調泰警如何協調救人,隻字不提鄧炳強擔任的「統籌」角色——或許又是為了「行動的隱蔽性」,以防危害被禁錮者的生命吧。我自己認為,鄧炳強和專責小組的功勞應該是最大的——若非他們向泰國當局呈交被禁錮港人的名單,在1月中旬親自商討、親自敦促,泰國又怎會主動出手救人呢?如果真要查找政府不足的地方,就是鄧炳強依然披露得太多行動資訊了。...
鄧炳強究竟怎樣英勇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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