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百丈當下契。
林義正更新了他的近況。
領頭字
契
解形
《說文》:“契,大約也。人岙人大,人岙人丰岙刀。《易》曰:‘後代聖人易之以書契。’”徐鍇繫傳作“人岙人大,丰岙刀聲。”朱駿聲通訓定聲:“會意,丰岙刀亦聲。”
注音
釋義
(一)qi4一)《廣韻》苦計切,去霽溪。月部。(1)券證;文卷。古代把證明出賣、租賃、借貸、抵押等關係的文書以及法律條文、案卷、總帳、具結等均稱為契,近世則祇指前一類文書為契。《說文‧大部》:“契,大約也。”徐鍇繫傳引《周禮》鄭玄注:“大約,邦國約也。”段玉裁注:“《小宰》:‘聽取予以書契。’大鄭云:‘書契,符書也。’後鄭云:‘書契謂出予受入之凡要。凡簿書之𣏴熷取目,獄訟之要辭,皆曰契。’引《春秋傳》‘王叔氏不能舉其契。’按:今人但於買賣曰文契。”《玉篇‧大部》:“契,券也。”《周禮‧地官‧質人》:“掌稽市之書契。”鄭玄注:“書契,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書兩札,刻其側。”唐劉蕡《對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策》:“懋而修之,勤而行之,則可以執契而居簡,無為而不宰矣。”清魏源《道光洋艘征撫記》上:“琦善與立契約,遂於正月赴虎門宴義律於獅子洋。”
(2)兵符。唐太宗《執契定三邊》:“執契定三邊,持衡臨萬姓。”《遼史‧儀衛志三》:“自大賀氏八部用兵,則合契而動,不過刻木為牉合。太祖受命,易以金魚。”清袁枚《書魯亮儕》:“公果欲追疏,請賜契箭一枝以為信!”
(3)約。盟約;要約。漢繁欽《定情歌》:“時無桑中契,迫此路側人。”唐李公佐《南柯太守傳》:“時年四十七,將符宿契之限矣。”明湯顯祖《紫釵記‧春愁望捷》:“雨雲香猶自有,絲蘿契急難丟。”
(4)合。切合;投合。三國魏曹植《玄暢賦》:“上同契於稷䏁婔丨禇𢷮㗱,降合穎於伊、望。”《新唐書‧李勣傳》:“其用兵多籌算,料敵應變,皆契事機。”宋陳瓘《滿庭芳》:“君知我,平生心事,相契古來稀。”郭沫若《賈長沙痛哭》:“那裏面有幾句是‘嗚呼哀哉,遭時不祥,鸞鳳伏竄,鴟鴞翱翔’,真是契合屈原的身世。”
(5)感情志趣投合的朋友。晉陶潛《桃花源詩》:“願言躡輕風,高舉尋吾契。”唐武元衡《至櫟陽崇道寺聞十少府趨侍》:“松筠自古多年契,風月懷賢此夜心。”舊俗對門下弟子也親切地稱“契”。《說岳全傳》第七回:“徐仁道:‘既如此,賢契們請回寓!’”
(6)體會;領悟。晉陶潛《癸卯歲作與從弟敬遠》:“寄意一言外,茲契誰能別﹖”宋蘇軾《和桃花源詩》:“卻笑逃秦人,有畏非真契。”清毛奇齡《文華殿大學士易齋馮公年譜》:“數傳有閭山公諱裕者,從賀黃門講學,有契悟,中正德戊辰科進士。”
(7)水名。在今山西省石樓縣西。《水經注‧河水三》:“河水又南合契水,傍溪東入。”熊會貞參疏:“當在(石樓)縣西。”
(8)刻。《釋名‧釋書契》:“契,刻也。刻識其數也。”《詩‧大雅‧帛岙系》:“爰始爰謀,爰契我龜。”鄭玄箋:“契灼其龜而卜之。”《呂氏春秋‧察今》:“楚人有涉江者,其僉岙刃自舟中墜於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僉岙刃之所從墜。’”《淮南子‧齊俗》:“故胡人彈骨,越人契臂,中國歃血也。”高誘注:“刻臂出血。”今也指刻在甲骨上的文字。如:《殷契粹編》。
(9)古代龜卜時用以鑽鑿龜甲的工具。《周禮‧春官‧菙氏》:“掌共燋契,以待卜事。”鄭玄注引杜子春云:“契,謂契龜之鑿也。”
(10)割斷。《爾雅‧釋詁下》:“契,絕也。”郭璞注:“今江東呼刻斷物為契斷。”《說苑‧雜言》:“干將鏌金岙耶,拂撞不錚,試物不知;揚刃離金,斬羽契鐵斧,此至利也。”《後漢書‧馬融傳》“田開、古蠱”李賢注引《晏子春秋》:“二子(公孫捷、田開強)皆反其桃,契領而死。古冶子曰:‘二子死之,吾獨生,不仁。’亦契領而死。”二)《廣韻》去訖切,入迄溪。〔契丹〕我國古代某些少數民族。為東胡支族之一,原居今遼河上游,以游牧為生,北魏以後自號契丹。唐末建立契丹國,後改國號為遼。公元1125年為金所滅。《廣韻‧迄韻》:“契,契丹,夷名,出《字林》。”
(二)xie4《集韻》私列切,入薛心。(1)傳說中商族的祖先名。也作“偰”。《說文‧人部》:“偰,高辛氏之子,堯司徒,殷之先。”《詩‧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鄭玄箋:“謂鳦遺卵,娀氏之女簡狄吞之而生契,為堯司徒,有功封商。”陸德明釋文:“契,本又作偰,同。”《左傳‧文公十八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晉杜預注:“此即稷契朱虎熊羆之倫。”陸德明釋文:“契,依字當作偰。”《漢書‧五行志上》:“相土,商祖契之曾孫,代閼伯後主火星。”顏師古注:“契,讀曰偰。”
(2)通“楔”。楔子。《齊民要術‧種𠾭熷匆熷心》:“兩耬重耩,竅瓠下之,以批契繫(或作‘繼’)腰曳之。”石聲漢釋:“批契:批是從中劈破,契是一頭大一頭小的木‘楔’子。”
(3)用同“𠻘熷𠺌(<現代音>xi3<\/現代音>)”。詬辱。唐韓愈《試大理評事王君墓誌銘》:“見功業有道路可指取,有名節可以戾契致。”朱熹注引方崧卿注:“契,字本作𠻘熷𠺌。”
(4)姓。《姓觿‧屑韻》:“契,《姓源》云:高辛氏之子,為堯司徒,商之先也。後有契氏。”
(三)qie4《廣韻》苦結切,入屑溪。月部。(1)〔契闊〕1.勤苦。《集韻‧屑韻》:“契,契闊,勤苦也。”《詩‧邶風‧擊鼓》:“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毛傳:“契闊,勤苦也。”《後漢書‧文苑傳上‧傅毅》:“契闊夙夜,庶不懈忒。”李賢注:“契闊,謂辛苦也。”2.久別。清黃生《義府‧契闊》:“今人謂久別曰契闊。”《後漢書‧獨行傳‧范冉》:“(王)奐曰:‘車行倉卒,非陳契闊之所,可共到前亭宿息,以余岙又分隔。’”宋楊萬里《送趙民則少監提舉》:“座主門生四十年,江湖契闊幾風烟。”郭沫若《漆園吏游梁》下:“莊周一見惠施,便說不出來的歡喜,正想走去訴說年來的契闊,訴說心境的變遷。”3.以死生相約。清洪頤火岙宣《經義叢鈔》釋“契闊”云:“言以死生相約為久遠之辭。”漢曹操《短歌行》:“越陌度阡,枉用相存。契闊談讌,心念舊恩。”
(2)犬名。後作“猰”。清王念孫《讀書雜志‧淮南內篇九》:“‘夫華騮、綠耳,一日而至千里。然使之搏兔,不如豺狼伎能殊也。’《太平御覽‧獸部八》引此‘豺狼’作‘狼契’。引之曰:狼、契,皆犬名也。《廣雅》曰:‘狼、狐、狂、墙岙賁,犬屬也。’《玉篇》:‘猰,公八切,雜犬也。’猰與契通。犬能搏兔,而馬不能,故曰搏兔不如狼契也。”清俞樾《諸子平議‧淮南內篇三》:“‘夫畜池魚者必去猵獺,養禽獸者必去豺狼。’……此文豺狼亦當作狼契。”
(3)通“挈”。取;持。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泰部》:“契,墒借為挈。”《荀子‧議兵》:“掎契司詐,權謀傾覆,未免盜兵也。”楊倞注:“契讀為挈。挈,持也。”《漢書‧毋將隆傳》:“今(董)賢等便僻弄臣,私恩微妾,而以天下公用給其私門,契國威器共其家備。”顏師古注引晉灼曰:“契,取也。”
(四)jie2《集韻》訖黠切,入黠溪。戲。《集韻‧黠韻》:“契,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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