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

天台(讀胎)山 /五臺山/羅孚

昨天讀書才知道天台(讀胎)山 五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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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孚
地名/山
廣東
羅孚宮博物館 巴黎
羅孚汽車公司 原英國Rover

羅孚 左派文人20世紀

1941年,羅孚在桂林讀完中學後參加《大公報》工作,抗戰歲月中輾轉到重慶《大公報》,1948年到香港《大公報》工作。40年代末,一批內地的作家、學者南下,曹聚仁、葉靈鳳、徐訐等人從此紮根香港,而共産黨員夏衍、聶紺弩在香港工作了幾年後又回到北京。 這些文化人都和羅孚有過深交。聶紺弩曾戲贈:“惜墨如金金似水,我行我素我羅孚。”羅孚為他編了《聶紺弩詩全編》。


羅孚:一個悲劇的存在 (邵燕祥)

《我的父親羅孚》

  讀羅海雷《我的父親羅孚》,他說這是「一個報人、『間諜』和作家的故事」,我以為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個左派文人的悲劇宿命。

  海雷是在一個大歷史背景上書寫「這一個」, 於是我們看到抗日戰爭時期民族救亡夾雜覑國共黨爭,看到當時桂林、重慶和五十到八十年代香港的政治文化景觀。作為「這一個」的羅孚從一個基於理想追隨中共 的愛國熱血青年,進而做出出色的新聞工作,成為中共在香港搞「統戰」的活躍人物,而正當成績突顯之際,卻完全意外地淪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宗中美間諜案」的 獨家主角,誘捕到北京判刑十年!這是中國歷史上無數悲劇的重演,又有此時此案的特色。

  這是從屈原時就已有之的「忠而見疑」的傳統 悲劇。君臣之間,天生便有隔膜,君主疑心生暗鬼,總是猜忌臣僕懷有貳心。現在沒有名義上的君臣,但上下級之間,層層約束,環環相扣,哪個環節發生阻滯,下 情不能上達,更不必說有人「挑撥離間」,搞小動作,都會造成或加深懷疑以至誤解。天真的人,以為自己一心為公,忠心耿耿,遵紀守法,馴順有加,不知道已陷 入「三人成虎」的怪圈。做了多少工作,有多少功勞都沒有用,要整你時就是要整你。

  這又是古來士大夫「憂讒畏譏」的傳統悲劇。 這四個字是范仲淹寫在《岳陽樓記》裏的。當時的「讒」和「譏」,有不少還是當覑皇帝面對當事人的指責,不全是「密折」即小報告(或稱告密),然共同點是不 實之詞。不實之詞一旦蒙蔽上聰,後果可以致命。所從何來?有的是出於僵化的成見偏見,有的出於人性弱點的嫉妒之心,還有其他導致同僚間互相傾軋的因素,如 派系的、部門的利益驅使,都會令個別人成為犧牲。這也往往是做事越多,「問題」越多了。

  這種種因人治而發生的負面人際關係,又由於 繼續訴諸人治而無法治環境和法律機制的調節,不可避免地釀成新的悲劇。毛澤東舞文弄墨,為胡風與友人間的信件寫按語,望文生義,加封詩人綠原為所謂中美合 作所特務。對此,當時公安部在兩三個月內就已查清,並無其事。但匯報到十人領導小組的組長陸定一(中宣部長)、羅瑞卿(公安部長)處,他們卻以毛澤東已有 批示為理由,不再上報澄清,要求所有人閉嘴,「(綠原)特務說」就一直沿襲下來。至於盛傳一時的大案,卻只秘密審判(即使形式上公開,也限制旁聽,且操控 程序,形同表演),不准請律師辯護,也不准本人自辯。凡此,都是中國法治狀況的現實,至今未獲根治。司法不獨立,聽命於黨委和長官意志,乃至某級領導人的 一個批示或只是口頭指示,都要堅守不渝。關人放人,罪名和刑期,總之決定當事人命運的,不是法治秩序,而是有權者的權力和某種政治需要罷了。

由子女出面的「平反」

  這些悲劇的因素自古而然,再加上當下的兩個特定情況:

  一是中共長期閉關鎖國,由革命警惕性發展為 畸形的防範戒備以至排外仇外心理,所謂「海(境)外關係」,曾使多少愛國歸僑、歸國留學生長期蒙冤,如「特嫌」等政治帽子不一而足,連十大元帥之一的彭德 懷,都因與蘇聯元帥級人物的一次閒談,而引來「裏通外國」的指控!至於把收音機和一般照相機視同間諜用品,則更加表明某些有權者的嚴重無知——無知而有 權,加倍的可怕!

  二是涉及「統戰」工作,這是與情報工作相鄰 的敏感領域。在香港搞統戰,更可謂「出入華洋之界,徙倚敵我之間」,危險係數當然倍增。北京雖有保密法規,但長期秘密工作的傳統,導致保密擴大化的思想和 實踐,至今仍在持續。許多一般黨務和行政,尚且暗箱操作(直到最表層的,如中共中央所屬各部門,辦公樓門前都不設牌匾),何況所謂保密部門或單位,這就使 有關政務業務缺乏必要的監督,有了錯失難以及時糾正。

  這些大小環境、內外條件加在一起,而羅孚正一度糾纏在漩渦的中心。在這個意義上,其陷身於罪也,幾乎是「難免」甚至必然的。

  海雷把他父親走過的路,包括一步步走向被 捕、判刑和軟禁之路,用展示背景及所能找到的間接證據的方式,使我們得以逼近真相。雖然他引而不發,讓我們自己做出結論,但不懷偏見的人,尤其是經歷過毛 澤東時代的過來人,都有到處樹敵,人人自危,時時可成「反革命」的經驗(也就是巴金所說的「常識」吧);都可以認為,這是大可彌補當局在法治程序中的缺失 或「留白」的了。如果確認這是一樁冤案,則有此一書,也可算是由子女出面代行的「自我平反」了。

超出個人傳記的價值

  然而,我以為,海雷此書的意義不僅在於為乃 父辯誣,即「自我平反」,而在於他以羅孚「這一個」為中心,以從「不黨,不賣,不私,不盲」到被中共接管的《大公報》為主線,寫出了特定時期中國左派知識 分子的曲折道路,也寫出了中共在「白區」,特別是在香港「統戰」工作的冰山一角,這些都富有超出個人傳記的歷史價值。

 中國左派文人,或說追隨中共的幾代知識分子,在羅孚身上照鑑了自己的命運。 可以叫作悲劇的命運。羅孚沒有經歷延安整風、審幹和「搶救」,也因身在香港而躲過了內地接連不斷的政治運動,但他終於也還是不能免於大陸知識分子(包括從 事保密性工作的黨員幹部在內)人人在劫難逃的一課,在他則是一九八二年由所謂「審查」開始的一劫——用劉少奇或其他正統中共黨人的話說,就是「黨內鬥爭的 考驗和鍛煉」吧。但這回的「考驗和鍛煉」鬧大了,是把「黨內鬥爭」擴大成「(中美)國際鬥爭」了。而對於羅孚,一經開始,就無所謂結束,不僅因為後來沒有 一個正式的了斷,生活中還有拂之不去的陰影;而且因為悲劇已經鑄成,那傷害是終身的,無法挽回的。

  如何使這樣的悲劇不再在下一代中國知識分子身上重演?

  這還是個問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寫於北京。四十五年前的今天,在中央廣播事業局首次被指為「(梅益)黑幫」,遭到「紅八月」第一輪的肉體凌辱。

  (作者寫作新詩、古體詩以及雜文,著有《邵燕祥詩集》、《別了,毛澤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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