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乞者」的用法是當然沒問題的。「乞食」本身是動詞+名詞,雖不排除在台語中很多人把「乞食」也當作「職業人稱」(或無業人稱)使用,只是這樣這句話「有乞丐來乞討」,如果用台語說成「有乞食來乞食」就顯得含混。不如說成「有乞者來乞食」清楚。
乞食、分
路過行天宮,地下道出口有清癯老者在乞討,坐輪椅,有病容,手持藍色小盆,無語望著來往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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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稱「乞丐」為「乞者」(也有認為係「乞食」)一如歌者、記者、作者⋯⋯。者,之人也,很平實,不妄下價值判斷,無嫌惡,當然也無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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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延續這一敦厚,台語稱乞者之「乞討」為「分」,昔日乞者口中常唸唸:「好心的頭家、頭家娘,一仙來分欸~」一仙,one cent,一點點錢耳。寓意「我要的不多,請發善心布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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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的古典與優雅。如今漸漸消失,也不講究,都說「討錢」、「討飯」,用詞少了一種溫柔敦厚,遂也視若無睹,心血來潮才丢下一二仙,久久一人。——是這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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