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有沒有人明白,為什麼香港人對這次事件這麼上心?//
臨別時,魯迅從口袋裡掏出一張一百元的支票交給周揚說:“前清時候花錢可以捐官、捐差使,現在我身體不好,什麼事也幫不了忙,那麼捐點錢,當個'捐班作家'吧。”魯迅的調侃令在場者不禁失笑。
魯迅顯然是帶著很大的反感來描述的:“……去年的有一天,一位名人(即夏衍,作者註)約我談話了,到得那裡,卻見駛來了一輛汽車,從中跳出四條漢子:田漢、週起應(即周揚,作者註),還有另外兩個,一律洋服,態度軒昂,說是特來通知我:胡風乃是內奸,官方派來的。我問憑據,則說是得自轉向以後的穆木天口中。轉向者的言談,到左聯就奉為聖旨,這真使我口呆目瞪。再經幾度問答以後,我的回答是:證據薄弱之極,我不相信,當時自然不歡而散…… ”
清朝的中葉,要做官可以捐,叫做「捐班」的便是這一夥。財主少爺吃得油頭光臉,忽而忙了幾天,頭上就有一粒水晶頂,有時還加上一枝藍翎,滿口官話,說是「今天天氣好」了。
到得民國,官總算說是沒有了捐班,然而捐班之途,實際上倒是開展了起來,連「學士文人」也可以由此弄得到頂戴。開宗明義第一章,自然是要有錢。只要有錢,就什麼都容易辦了。譬如,要捐學者罷,那就收買一批古董,結識幾個清客,並且雇幾個工人,拓出古董上面的花紋和文字,用玻璃板印成一部書,名之曰「什麼集古錄」或「什麼考古錄」。李富孫做過一部《金石學錄》,是專載研究金石的人們的,然而這倒成了「作俑」,使清客們可以一續再續,並且推而廣之,連收藏古董,販賣古董的少爺和商人,也都一榻括子的收進去了,這就叫作「金石家」。
捐做「文學家」也用不著什麼新花樣。只要開一隻書店,拉幾個作家,雇一些幫閒,出一種小報,「今天天氣好」是也須會說的,就寫了出來,印了上去,交給報販,不消一年半載,包管成功。但是,古董的花紋和文字的拓片是不能用的了,應該代以電影明星和摩登女子的照片,因為這才是新時代的美術。「愛美」的人物在中國還多得很,而「文學家」或「藝術家」也就這樣的起來了。
捐官可以希望刮地皮,但捐學者文人也不會折本。印刷品固然可以賣現錢,古董將來也會有洋鬼子肯出大價的。
這又叫作「名利雙收」。不過先要能「投資」,所以平常人做不到,要不然,文人學士也就不大值錢了。
而現在還值錢,所以也還會有人忙著做人名辭典,造文藝史,出作家論,編自傳。我想,倘作歷史的著作,是應該像將文人分為羅曼派,古典派一樣,另外分出一種「捐班」派來的,歷史要「真」,招些忌恨也只好硬挺,是不是?八月二十四日。
基本釋義: |
|
---|---|
詳細釋義: |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