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稱他人的名字。如:臺篆﹑雅篆。
印信。如:接篆。
用篆體字書寫。舊唐書˙卷一九○˙文苑傳下˙李華傳:華嘗為魯山令元德秀墓碑,顏真卿書,李陽冰篆額,後人爭模寫之,號為四絕碑。清˙龔自珍˙己亥雜詩三一五首之十一:君恩彀向漁樵說,篆墓何須百字長?
刻鏤﹑銘刻。如:篆刻。聊齋志異˙卷二˙阿寶: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異類,姻好何可復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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