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頭字 | |
---|---|
薪 | |
解形 | |
《說文》:“薪,蕘也。从艸,新聲。” | |
注音 | 釋義 |
(一)xin1《廣韻》息鄰切,平真心。真部。 | (1)作燃料的木材。《說文‧艸部》:“薪,蕘也。”《玉篇‧艸部》:“薪,柴也。”《詩‧齊風‧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左傳‧昭公二十年》:“藪之薪蒸,虞候守之。”陸德明釋文:“麁曰薪,細曰蒸。”《禮記‧月令》:“(季冬之月)乃命四監收秩薪柴,以共郊廟及百祀之薪燎。”鄭玄注:“大者可析謂之薪,小者合束謂之柴。薪施炊爨,柴以給燎。”唐白居易《新樂府‧賣炭翁》:“賣炭翁,伐薪燒炭南山中。” (2)取以為薪。《詩‧大雅‧棫樸》:“芃芃棫樸,薪之槱之。”毛傳:“山木茂盛,萬民得而薪之,賢人眾多,國家得用蕃興。”南朝梁蕭統《陶淵明傳》:“今遣此力,助汝薪水之勞。” (3)薪水、薪金的省稱。清查慎行《人海記(上)》:“本朝初年滿州官員,支俸不支薪,漢官則薪俸並支。……如四品官季給薪三十金,俸纔二十金耳。”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