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有一次,廖玉蕙審查小學四年級課本,看到在認識譬喻一節,出現「喻體」、「喻詞」、「喻依」等名詞...這對四年級學生來說,會不會太複雜了?難道不能減化為明喻及暗喻即可?
譬喻、感嘆、類疊、頂真、臨摹、映襯…用這種東西來考試,就是要學生作很多細微的分析、記住一些奇怪的名詞,廖玉蕙認為,這些名詞以前她也沒有學過,但文章照樣也寫得很好。這些修辭雖然可以透過解析文章來理解,但對實際的作文幫助卻不大,讀多了,還容易壞了學習的胃口。
此外,引導學生理解修辭的例句,也出現過粗糙而缺乏美感的情況,像是:
我走進理髮廳,理髮師立刻伸出「魔爪」把我按住,接著就拿出一部小型「除草機」,把我頭上的「雜草」除得一乾二淨。(借代法)
在這個句子裡,怎麼會是理髮師伸魔爪?理髮器具是除草機?頭髮變成雜草了?這示範雖然符合借代修辭,但是「魔掌」、「雜草」,這些詞語都很粗糙,如果要教借代法,明明有很多優美的詩可以做為範例,為什麼不挑選現代詩人的佳作呢?廖玉蕙強調,課本裡示範的句子可以簡單,卻不能粗糙而欠缺美感,小學正是語文扎根的階段,文清字順、語意精確,應該是課文的基本要求。
翻開目前幾家版本的國語文教科書,我們發現,許多課文不是充滿道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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