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2日 星期日

唐山;閩南語「牽手」(翁佳音)

#‎清代方志說臺灣的船隻‬,往江、浙、福州的,叫「北船」;往廣東的,叫「南船」,開往漳、泉、惠、廈的,叫「唐山船」

馬尼拉文獻中的「牽手」  文/翁佳音


閩南語「牽手」一詞,在清初臺灣文獻即已記載原住民族稱妻子為牽手,但根據16-17世紀馬尼拉文獻,「牽手」是菲律賓的漳州人最早使用,是個「外來語」。


檢閱中外文獻,牽手一詞之出現,最早並非始自臺灣。就目前所知,大概是1587年之後,在亞洲傳道的西班牙宣教師,就曾漳州漢人通事合作翻譯有關基督教教義。約1605年左右於馬尼拉印書局所刊行的漳州語《基督教教義Doctrina christiana》一書,其中述及天主教七聖事(Los Siete Sacramentos)時有:
tei chit kia Matimonio si Pare cang lang can chiu
 第 七  件 馬直文吽  是巴禮  共   人   牽  手

荷蘭來頓大學所藏1606年左右刊行的同類文獻中,亦有:
第七件大微妙之事,乃淨水者牽手嫁娶之沙膠覽民廚

上舉兩條資料,都指菲律賓天主教神父(巴禮=Padre在漢人社會主持信徒婚配(馬直文吽=Matrimonio的聖禮典,是替「淨水者(受洗禮者)」「牽手嫁娶」,牽手當動詞用。大約1617年前後編成的手稿本「漳州話西班牙語語彙」,收錄有一詞條「can chiu」,除照字面釋義為「拉手、牽手」,還解釋為海外漢人(Sangley)的「結婚」。可見就文獻紀錄上,菲律賓地區早於臺灣使用「牽手」兩字。著名的史家方豪神父老早就注意到這方面文獻,他甚至因此認為臺灣「稱結婚為『牽手』疑從呂宋傳來。」
臺灣文獻最早出現牽手之語,大約在18世紀之初。與菲律賓呂宋漢人社會用法一樣,臺灣剛開始也是指(原住民的)婚配、結婚。當然,這不是論定臺灣民間是18世紀以後才有這個詞。筆者想指出的是:至少,從文獻立場,以及從下文的論證來看,我們幾乎無法確證「牽手」是臺灣原住民語言的獨特起源。
菲律賓、臺灣之外的東南亞世界,如東部的新加坡、印尼地區之漢人移居社會,當然也有這種說法。19世紀後半葉,金門人林豪〈戲詠南洋方言〉中,有「牽手」一首,題下有注:「夫婦常稱也」,但詩內容云:「女蘿牽菟絲,攜手成鴛侶。妻貴而夫榮,以身皆妻有。出入必相牽,如倚左右手」,顯見所謂「南洋方言」中的牽手,依然是「攜手成鴛侶」、「出入必相牽」,為夫妻、結婚之意。有人因此指稱金門方言中的牽手,是金門人移民南洋(菲律賓、新加坡等)交流過程中所產生,是屬於閩南話的南洋方言(馬來語),與所謂臺灣原住民語的牽手,同樣屬於南島語系。中國本土的廈門一帶,近百年來也有這種用法。
由上所引資料,我們大概可得到一粗略印象:「牽手」一語,應非純粹中國本土的「福佬話(或廈門話)」,而且,「牽手」似有兩、三種詞義。這個印象,可由目前流行的廈門話辭典得到旁證。例如,19世紀末,荷蘭人G. Schlegel在福建蒐集、編輯的荷漢(漳州音)辭典《荷華語文類參》,結婚、妻子等條的釋義中,並無一語涉及牽手。1873年英人杜嘉德牧師(Rev. C. Douglas)編輯之《廈英大辭典》雖收有「khan-chhiú」一詞,不過詞彙僅解釋成如字面:拉著手(to take by the hand; to lead by the hand),其下有一條「goán khan-chhiú-ê, my wife」,才有妻子之意。1930年代末期,由廈門天主教西班牙神父編輯、香港出版的《華班辭典》收錄有此詞,釋義為:「牽或拉另一人之手;以手招呼;結婚」,卻無妻子之意。
事實上,根據19世紀末在印尼任職漢語(漳泉語)通譯的荷蘭人所編之《廈荷字典》,就已反映此語是海外漢人的用法。字典中,除有「Sa k'an ts'iu相牽手」,與其他詞典相同,為字面拉手之意外,另有獨立兩詞:

k'an ts'iú / 牽手:娶妻,國外用語。
k'an hoan po / 牽番婆:娶外國妻,輕視的用法。
由此可見,近代初期以來,涉外關係頗深的閩南沿海府縣,或僑寓印尼等南洋地區的漳泉人語言世界裡,「牽手」等於在中國本土之外娶妻之謂。福建漳泉地區人民娶妻(chhoã-bó),本來應不用或甚少使用此語。因此,推測「牽手」是由漳泉人民海外營生,因緣際會而流行之語,然後再回傳至福建漳泉本土,應屬合理之見解。值得注意的是,漳泉語系之外,同樣與海外移民關係密切的潮州、客家語系,他們語言系統中,並無「牽手」的用法。「牽手」可謂係漳泉語系的獨特語言文化產物。
牽手番婆的另一種解釋
圖一進而,也許我們應順便稍討論「牽手番婆」一詞。雖然上述字典釋義指娶外國,但這外國妻或「番婆」,從族群血緣角度來看,不一定是指東南亞的土著婦女,僑居地生長或與東南亞有關係的漢族婦女,有時候也含混被計算在內。無論如何,此語反映了一個重要的社會文化史跡象,即:漢語牽手的「牽」多少有從正統中國禮教文化立場,去差別待遇潭泉人在海外僑居地娶妻的傾向。
近代初期以來,閩粵漢人到包括臺灣在內的海外番地做生意,娶當地婦女(番婆)為妻,自然不少是肇因僑居地同族「男多女少」比率懸殊之緣故。不過,如果我們暫時擺脫上述差別待遇觀,也許可以發現一些另面歷史。根據研究指出,近代初期東南亞商業交易圈中,女性角色相當強悍、吃重,因而當時漳泉漢人在海外牽手「番婆」,生意上的考量,自屬難免。上引金門人林豪詩句「妻貴而夫榮,以身皆妻有,出入必相牽,如倚左右手。」正是描述這種東南亞的牽手世界。
圖二至於我們臺灣,近幾年似有流行「有唐山公無唐山媽」之論述,強調當初漢人移民來臺「牽番婆」的廣泛歷史現象。臺灣當時的「番婆」,是否像東南亞其他地區土著婦女那樣在商業交易上表現強悍(khiàng-kha)一面,自有疑問,持平的說法,應是漢人利用娶番婆以圖進出原住民社會牟利,但本文想藉由上述討論,對近代初期的臺灣牽手世界,提出一兩點被史家所忽略之文獻。漢系臺灣人民間諺語中所謂「無唐山媽」而有「番仔媽」的說法,這番仔媽,也就是番婆,也許不一定完全是指臺灣原住民,否則,我們會面臨一個歷史論述的困境:女性原住民殆為懸殊比例、蜂擁而來的漢人娶去,清初官僚所嚴厲指責「或納番女為妻妾,以至番民老而無妻,各社戶口日就衰微」之詞句(discourse),就完全成為普遍事實(Geschichte!),如此,便很難有所謂的「被漠化的原住民」或平埔族這個族群了。所以,本文前言中國本土以外所娶之妻(牽番婆),應包含漢系婦女之假說,在研究上應予嚴肅看待。至少,我們可從輕易入手的荷蘭、明鄭時代文獻中,發現當時有類似人口販子的存在,他們在中國沿海引誘、擄掠婦女,販賣至臺灣等地。漢系臺灣人女性祖先「番仔媽」的歷史神主牌中,或許應該收容這些遭暴力移民的可憐女人。
上面所引西班牙語、英語與荷蘭語的字典中,牽手通常被當作動詞「娶:to marry, casarse」使用。至於「妻子(chhe,bó)」,早期仍不叫牽手。基督教十誠中的「不可貪戀人的妻子」,由上述西班牙教會史料,是被翻譯成:「不可思想別人妻 m t'ang siau siõ pat lang chei」,由此可判斷,「牽手」在最初的字意,仍未有名詞妻子之意。

牽手非起源於西拉雅族語
最近,有熱心的文史研究者寫了一篇文章,主張「牽手」一語,來自西拉雅語的ina ka vacho(新娘),此說算是為牽手一詞提出深入一層的字彙學解釋,應予喝采。可惜,這種說法,還是不能成立,光是發音就出現大問題。這個西拉雅語彙完全無法轉成「牽手」音。沒錯,ina/jna婦女、母親之意,ka為屬格連接詞。關鍵在vacho一字的音義,雖然從現成西拉雅語(新港語)單字資料中找不到直接相應字,然而,由〈新港語馬太福音〉中,「新郎」是pœrœh ka vahœu等等例子來看,可知vacho等同於vahœu / vaho,為「新、新鮮」之意。而且也可由此得知,vacho ch,並非習慣英語者所易讀成之tS,顯然是送氣音的h所以,這個字有時亦被寫成vaœu 也就是說,西拉雅語ina ka vacha字面意思為「新娘、新婦」,用羅馬拼音,或用臺語漢字音譯,勉強可拼成ina ka vaha,或音譯為「因那貓好」。這麼一來,此字語音離「牽手」就嫌太遙遠了。進一步,ina ka vacha是新娘,西拉雅語的「妻子」或「結婚」另有單字,即:eia/ eiœ / eija/ eie : makakitil/maka-kakitill/ pakakyttil。由此兩例,已足證明牽手起源於西拉雅語之可能性微乎其微。
由上論證,可確定「牽手」一語並非臺灣獨特起源,而是存在於菲律賓、印尼與新加坡等南洋地區。進而,起源於臺灣原住民語或南島語之可能性,可謂非常、非常低。
「牽手」一語分布於16世紀後半葉以來的東南亞,包括臺灣與福建漳泉。就目前文獻紀錄,可確證菲律賓的漳州人最早使用,筆者傾向主張牽手應為漳州人在海洋世界與各民族相會過程中所創出的新詞,語源應該是漳泉語,但並不排除源自西班牙語cacar/casarse之可能性。真相如何?還可待進一步論辯。
(本文摘選自〈「牽手khan-chhiu」來看臺灣世界史臺灣歷史慣用語論大幅佬文化國概念〉一文,原刊於《臺灣史研究》第十三卷第二期,2006.12》;作者為中研院臺史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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