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8日 星期六

社,疃,正,拜、把;正音,正形,把式,結拜 /拜把兄弟,食無三把蕹菜,就欲上西天。

 
社是土地之神。 從天子到庶民立有各等的社。 但看春秋、戰國間人的稱述,社神的權力甚大;大水大旱不用說,日食亦用牲於社,決獄和處罰亦在社,祈求年谷和年壽也都在社,軍旅中又有軍社,似乎社是宗廟以外的一個總廟。 但看春秋、戰國間人的稱述,社神的權力甚大;大水大旱不用說,日食亦用牲於社,決獄和處罰亦在社,祈求年穀和年壽也都在社,軍旅中又有軍社,似乎社是宗廟以外的一個總廟。 後來總務與土地分開了:總務方面有道觀和



連橫:  

臺灣文學傳自中國,而語言則多沿漳、泉。顧其中既多古義,又有古音、有正音、有變音、有轉音。昧者不察,以為臺灣語有音無字,此則淺薄之見。夫所謂有音無字者,或為轉接語、或為外來語,不過百分之一、二耳。以百分之一、二而謂臺灣語有音無字,何其傎耶!


 王汎森:愈接近歷史上某一個時代的紀錄,未必就比後代史家更能展現當時的歷史情狀。舊派人未必就比較了解歷史的“正形” ——這裏是借用傅斯年的話,傅先生在一篇名為《赤符論》的未刊稿中提到希望了解古代各種學說的“正形”。當然,完全真實的“正形”,恐怕是永遠找不到的。 舊派有可能因為太受仁義道德或“聖道王功”的影響而被嚴重地遮蔽。但他們對歷史文化的理解即使不全是對的,卻可以提醒我們所未曾把握到的或壓抑、忽略的層 面,甚至提醒我們百年來流行的新見有可能走錯了方向。在經過“重訪”之後,可能對所謂歷史的“正形”得到新解。

領頭字
解形
《說文》:“黹蛲钭十大十伛,首至地也。手、钭十鄄大鄄十。钭十鄄大鄄十,音忽。拜,揚雄說,拜兩手下。比鄄陧额鄄廾,古文拜。”
注音
釋義
(一)bai4《廣韻》博怪切,去怪幫。月部。 (1) 古代表示敬意的一種禮節。行禮時兩足跪地,低頭,下與腰平,兩手至地。後又作為行禮的通稱。《論語‧子罕》:“拜下,禮也。”《宋史‧文苑傳六‧米芾》: “無為州治有巨石,狀奇醜,芾見大喜曰:‘此足以當吾拜。’”魯迅《偽自由書‧不通兩種》:“曾經有人當開學之際,命大學生全體起立,向著鮑羅廷一鞠躬,拜得他莫名其妙。”引申為祝賀。宋吳自牧《夢梁錄》卷一:“正月朔日,士夫皆交相賀,細民男女亦皆鮮衣,往來拜節。”明陸容《菽園雜記》卷五:“京師元日後,上至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親友,多出實心。” (2)拜謝。《呂氏春秋‧分職》:“明日不拜樂己者,而拜主人,主人使之也。”高誘注:“拜,謝也。樂己者,謂倡優也。”《禮記‧雜記下》:“焚, 孔子拜鄉人為火來者。”鄭玄注:“拜,謝也。”《北史‧王憲傳附王晞》:“晞言於王曰:‘受爵天朝,拜恩私第,自古以為干紀。’”
(3)尊崇;敬奉。如:崇拜;拜服;拜物教。《禮記‧郊特牲》:“拜,服也。”孔穎達疏:“拜者,是服順於親也。”清楊秀清、蕭朝貴《誥四民安居樂業諭》:“慨自胡奴擾亂中國以來,率民拜邪神而棄真神。”
(4)以禮會見,拜訪。《論語‧陽貨》:“孔子時其亡也,而往拜也。”唐杜甫《新婚別》:“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紅樓夢》第四回:“王老爺來拜。”
(5)授官。《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孟獻伯拜上卿,叔向往賀。”《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拜相如為上大夫。”元紀君祥《趙氏孤兒》楔子:“小官趙朔,官拜都尉之職。”
(6)(敬)受。《國語‧魯語下》:“敢不拜教。”《新唐書‧文藝傳上‧杜審言傳附杜甫》:“擢河西尉,不拜,改右衛率府冑曹參軍。”清張際亮《遷延》:“將軍拜命獨專征,吳越遷延久駐兵。”
(7)上,奉。晉李密《陳情表》:“臣不勝犬馬怖懼之情,謹拜表以聞。”《南史‧齊高帝諸子傳上‧蕭子雲》:“(子雲)自製拜章,便有文采。”《水滸全傳》第三回:“史進忙起身施禮道:‘官人,請坐拜茶。’”
(8)敬詞。恭敬地。如:拜啟;拜讀;拜領;拜辭。宋曾鞏《北歸詩》:“拜捧恩書喜滿顏,馬蹄遙望斗杓還。”《儒林外史》第一回:“王冕道:‘不敢拜問尊官尊姓大名﹖’”魯迅《書信‧致增田涉
(9)通過一定儀式結成某種關係。如:拜師拜把兄弟。蕭三《慰問袋》:“你打了勝仗回來,這孩子一定拜你作乾爸爸。”周立波《暴風驟雨》第二部十一:“二掌櫃的跟她娘家兄弟拜過把。”
(10)植物名。《爾雅‧釋草》:“拜,蔏藋。”郭璞注:“蔏藋,亦似藜。”郝懿行義疏:“《說文》:藋,一曰拜。商藋,《繫傳》云:商藋,俗所謂灰藋也。今按:灰藋,唐本草名曰藋,今名灰菜。”
(11)通“拔(;ba2)”。拔掉。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泰部》:“拜,假借為拔。”《詩‧召南‧甘棠》:“勿翦勿拜,召伯所說。”鄭玄箋:“拜之言拔也。”
(12)姓。《續通志‧氏族略七》:“拜,見《姓苑》。宋拜瑚,舉茂才。元拜都,舉進士。明拜禮,嘉靖舉人。又江南山陽有拜氏。”
佛寺,它們也可以做祈雨祈年的法事;土地方面有社壇、城隍廟和土地堂。

社壇所祭沒有指實的神人。 社壇所祭沒有指實的神人。 城隍神有省、府、縣之別,有指實姓名的,也有不指實的。 城隍神有省、府、縣之別,有指實姓名的,也有不指實的。 土地神或一村落一個,或一城市多少個,指實與否也與城隍神同。



詞目 把     部首:手 064-04-07
音讀  
釋義 1.握住、拿著、控制著。例:把牢咧 pé-tiâu--leh(握住)。
2.計算一握之量的單位。例:搣一把沙仔。
Me tsi̍t pé sua-á. (抓一把沙子。);一把青菜 tsi̍t pé tshenn-tshài
3.成束之物。例:火把 
hué-pé、柴把 tshâ-pé(成束的木柴)。
又見音 pá、

詞目 食無三把蕹菜,就欲上西天。
音讀 Tsia̍h bô sann pé ìng-tshài, tō beh tsiūnn se-thian.  
釋義 比喻功夫還差得遠。

領頭字
解形
《說文》:“把,握也。從手,把聲。”
注音
釋義
(一)ba3《廣韻》博下切,上馬幫。魚部。 (1)執,握持。《說文‧手部》:“把,握也。”《戰國策‧燕策三》:“(荊軻)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唐李白《子夜吳歌》:“素手抽針冷,那堪把剪刀。”張茜《〈陳毅詩詞選集〉編成題後二首》:“把卷憶君平日事,淋灕興會溢行間。” (2)控制;把持。如:把舵;把犁;把正方向。《漢書‧酷吏傳‧王溫舒》:“擇郡中豪敢往吏十餘人為爪牙,皆把其陰重罪,而縱使督盜賊。”《兒女英雄傳》第十二回:“這也是自己素來的學問涵養,看得穿,把得定。”茅盾《小巫》:“菱姐走過他身邊時,把不住腿發抖。”
(3)看守;把守。如:把門;把關。唐貫休《古塞下曲七首》之一:“下營依遁甲,分帥把河隍。”宋楊萬里《松關》:“竹林行盡到松關,分付雙松為把門。”《水滸全傳》第八十四回:“將引本部軍馬,把住平峪縣口。”
(4)從後面用手托起小孩兒的兩腿,讓他大小便。如:把屎;把尿。
(5)掌管。《水滸全傳》第二十四回:“常言道:‘表壯不如裏壯。’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煩惱做甚麼﹖”
(6)給。《警世通言‧拗相公飲恨半山堂》:“轎夫只許你兩個,要三個也不能勾,沒有替換,卻要把四個人的夫錢雇他。”《儒林外史》第四十七回:“虞家小廝又悄悄的從後門叫了一個賣草的,把他四個錢。”郭沫若《孔雀膽》第二幕:“我把了兩片給他吃。”
(7)把式*。如:《兒女英雄傳》第三十三回:“從來入行三日無劣把。”
*釋義:
(1)武術。 例:練把勢的。
(2)會武術的人;精於某種技術的人。 例:論莊稼活,他可是個好把勢。
(3)指趕車的人或者駕駛員(一般是車輛):車把勢。

把式- 簡介

【詞語】:把式

【注音】:bǎ/bà shì

【釋義】:也作“把式”。 ① 武術的架式:抓縛衣袖,做個把勢模樣 。 也指武藝 :誰知觸怒了凶神 ,什麼把勢還待使得起來|練把式。 ② 老手行家 :那魔是幾年之魔,怪是幾年之怪?還是個把勢,還是個雛兒?|海上行船的老把式。
(8)紮束的捆子。唐杜甫《官園送菜》:“清晨送菜把,常荷地主恩。”
(9)結盟,指拜把子的關係。如:把兄;把嫂。周立波《暴風驟雨》第二部十一:“二掌櫃的跟他娘家兄弟拜過把。”
(10)量詞。1.一手所握的。如:一把米;一把來粗。唐杜甫《玉華宮》:“憂來藉草坐,浩歌淚盈把。”2.用於有柄的器具。如:一把刀;幾把茶壺;幾把扇子。《水滸全傳》第一百零九回:“前面一把引軍銷金紅旗。”3.用於手的動作。如:一把抱起;推了一把。4.用於某些抽象的事物。如:加把勁;出把力; 這把年紀。5.用於領導職務,前面限用序數詞。如:第一把手。
(11)表示約數。《儒林外史》第二回:“李老爹道,這幾年在新任老爺手裏
實跑起來了,怕不一年要尋千把銀子。”《老殘遊記》第十二回:“看了有點把鐘工夫,這一截子的冰又擠死不動了。”
(12)介詞。1.將謂詞的賓語前置。a.表示處置。如:把頭一扭;把衣服洗洗;可惜把幾張好紙糟蹋了。唐李白《清平樂三首》之三:“應是天仙狂醉,亂把 白雲揉碎。”《儒林外史》第十二回:“你把楊執中老爹請出來罷!”毛澤東《念奴嬌‧崑崙》:“安得倚天抽寶劍,把汝裁為三截!”又有時“把”字結構後不說 出具體的動作,有時在動詞的位置置一疑問代詞。如:我把你這個糊塗蟲呵;你能把他怎麼樣。《西遊記》第四回:“我把那欺心的猢猻!你是認不得我﹖”b.表示致使。如:把他羞哭了;差點兒把他急瘋了。《儒林外史》第三十回:“有這樣妙事,何不早說﹖可不要把我樂死了!”c.表示動作行為的結果。元鄭德輝《倩 女離魂》第二折:“嶮(險)把咱家走乏。”《紅樓夢》第九十七回:“好孩子,你把我的心都哭亂了。”魯迅《書信‧致賴少麒
(二)ba4《正字通》必駕切。 (1)柄;器物上便於手拿的部分。如:刀把(子);門把;車把;鋤頭把。《禮記‧曲禮上》“左手承弣”唐孔穎達疏:“弣,謂弓把也。”唐陸德明釋文:“把,手執處也。”佚名《北齊末鄴中童謠》:“金作掃帚玉作把,淨掃殿屋迎西家。” (2)花、葉或果實的柄。如:花把兒;梨把兒。
(三)pa2《集韻》蒲巴切,平麻並。 (1)同“爬”。搔。《集韻‧麻韻》:“爬,搔也。或從手。”清高翔麟《說文字通》:“把,通爬。”《文選‧嵇康〈與山巨源絕交書〉》:“性復多蝨,把搔無已。”李善注:“把,蒲巴切。” (2)姓。《姓觿‧麻韻》:“把,《姓考》云:本姓杞,東樓公之後,避難改姓把。《西魏錄》有衣州刺史把秀。”

領頭字
解形
《說文》:“社,地主也。示、土。《春秋傳》曰:‘共工之子句龍為社神。’《周禮》:‘二十五家為社,各樹其土所宜之木。’黹示木土伛,古文社。”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甲骨文)土為古社字。”
注音
釋義
(一)she4《廣韻》常者切,上馬禪。魚部。 (1)傳說中的土地之神。《呂氏春秋‧季冬》:“以供皇天上帝社稷之享。”高誘注:“社,后土之神,謂句龍也。”《禮記‧祭法》:“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為社。”《白虎通‧社稷》:“社者,土地之神也。” (2)土地之神的神主。《說文‧示部》:“社,地主也。”《玉篇‧示部》:“社,土地神主也。”《書‧甘誓》:“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孔傳:“天 子親征,又載社主,謂之社。”《論語‧八佾》:“哀公問社於宰我,宰我對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何晏注引孔安國曰:“凡建邦立社,各 以其土所宜之木。”邢昺疏:“謂用其木以為社主。”《淮南子‧齊俗》:“殷人之禮,其社用石。”高誘注:“以石為社主也。”
(3)祭祀社神之所。《禮記‧郊特牲》:“天子大社,必受霜露風雨,以達天地之氣也。是故喪國之社屋之,不受天陽也。”孔穎達疏:“《白虎通》云:天子之 社壇方五丈,諸侯半之。說者又云:天子之社封五色土為之。若諸侯受封,各割其方色土與之。”又《祭法》:“王為
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 社。諸侯為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立社,曰置社。”
(4)祭祀社神。《書‧召誥》:“戊午,乃社于新邑。牛一、羊一、豕一。”《呂氏春秋‧仲春》:“擇元日,命人社。”高誘注:“社,祭后土。”《禮記‧中庸》:“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也。”鄭玄注:“社,祭地神。”
(5)祭祀社神的節日。《歲時廣記‧社日》:“《統天萬年曆》曰:‘立春後五戊為春社,立秋後五戊為秋社。’”南朝梁宗
《荊楚歲時記》:“社 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宋徐鉉《寒食日作》:“過社紛紛燕,新晴淡淡霞。”清朱彝尊《日下舊聞‧風俗‧補遺》:“京 師八月秋社,各以社糕社酒相饋送。”
(6)古代地方基層行政單位。1.二十五家為社。《說文‧示部》:“社,《周禮》:‘二十五家為社。’”《左傳‧昭公二十五年》:“齊侯曰:‘自莒疆以 西,請致千社。’”杜預注:“二十五家為社。”孔穎達疏:“《禮》有里社……以二十五家為里,故知二十五家為社也。”《隋書‧禮儀志二》:“百姓則二十五 家為一社,其舊社及人稀者,不限其家。”唐顧
《田家》:“縣帖取社長,嗔怪見官遲。”2.方六里為社。《管子‧乘馬》:“方六里,名之曰社。”3. 元代五十家為社。《元史‧食貨志一‧農桑》:“縣邑所屬村县邑所属村凡五十家立一社,擇高年曉農事者一人為之長。增至百家者,別設長一員。不及五十家者,與 近村合為一社。地遠人稀,不能相合,各自為社者聽。”
(7)社倉、社學的省稱。《明會要》卷五十六:“宋則準民間稅之數,取二十之一為社。”《續文獻通考‧學校四》:“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縣訪保明師,民間幼童年十五以下者,送社讀書。”
(8)指某些集體組織、團體。《字通‧示部》:“社,團結共事者亦曰社。”清顧炎武《日知錄》卷二十二:“二十五家為社,後人聚徒結會亦謂之社。”宋蘇 軾《次韻劉景文送錢蒙仲三首》之二:“寄語竹林社友,同書桂籍天倫。”宋周密《武林舊事‧社會》:“二月八日為桐川張王生辰,霍山行宮朝極盛,百戲競集,如緋綠社(雜劇)、齊雲社(蹴毬)、遏雲社(唱賺)……”《宋史‧兵志四》:“今河朔西路被邊州軍,自澶淵講和以來,百姓自相團結為弓箭社。”《紅樓 夢》第三十七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
(9)指某些國家機構。如:報社;新華社;通訊社;旅行社。又特指解放後我國農業生產集體化組織。如:農業生產合作社。
(10)古代江、淮方言稱母為社。《說文‧女部》:“姐,蜀謂母曰姐,淮南謂之社。”《淮南子‧說山》:“東家母死,其子哭之不哀。西家子見之,歸謂其母曰:‘社何愛速死。吾必悲哭社。’”高誘注:“江淮謂母為社。”
(11)古地名。在今河南省鞏縣東北。《左傳‧昭公二十二年》:“前城人敗陸渾於社。”杜預注:“社,周地。”
(12)姓。《集韻‧馬韻》:“社,姓。”




社是土地之神。 从天子到庶民立有各等的社。 但看春秋、战国间人的称述,社神的权力甚大;大水大旱不用说,日食亦用牲于社,决狱和处罚亦在社,祈求年谷和年寿也都在社,军旅中又有军社,似乎社是宗庙以外的一个总庙。 但看春秋、戰國間人的稱述,社神的權力甚大;大水大旱不用說,日食亦用牲於社,決獄和處罰亦在社,祈求年谷和年壽也都在社,軍旅中又有軍社,似乎社是宗廟以外的一個總廟。 后来总务与土地分开了:总务方面有道观和佛寺,它们也可以做祈雨祈年的法事;土地方面有社坛、城隍庙和土地堂。

社坛所祭没有指实的神人。 社壇所祭沒有指實的神人。 城隍神有省、府、县之别,有指实姓名的,也有不指实的。 城隍神有省、府、縣之別,有指實姓名的,也有不指實的。 土地神或一村落一个,或一城市多少个,指实与否也与城隍神同。





領頭字
解形
《說文》:“正,是也。止,一以止。一鄄正,古文正,二,二,古上字。一鄄鹃,古文正,一、足,足者,亦止也。”
注音
釋義
(一)zheng4《廣韻》之盛切,去勁章。耕部。 (1) 正中;平正;不偏斜。《說文‧正部》:“正,是也。”饒炯部首訂:“‘正’下云‘是也’。‘是’下說‘直也’,義即相當無偏之謂……《書》云:‘無偏無 黨,王道蕩蕩;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亦是意也。”清郝懿行《爾雅義疏‧釋詁下》:“《考工記‧韗人》注:‘正,直也。’《文選‧東 京賦》注:‘正,中也。’中、直皆‘是’之義也。”《書‧說命上》:“惟木從繩則正,后從諫則聖。”唐吳兢《貞觀政要‧論君道》:“未有身正而影曲,上理 而下亂者。”魯迅《而已集‧略論中國人的臉》:“周的孟軻就用眸子來判胸中的正不正。” (2)合規範,合標準。《論語‧子罕》:“吾自衛反魯,然後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又《鄉黨》:“割不正不食。”
(3)正直,公正(指人的行為)。《論語‧憲問》:“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唐劉知幾《史通‧曲筆》:“何惡直醜正,盜憎主人之甚乎﹖”明余繼登《典故紀聞》卷三:“從諫者則樂善,樂善則正人日親,憸人日遠。”
(4)純正不雜(多指色、味)。《韓非子‧難四》:“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葅,非正昧也,而二賢尚之,所味不必美。”晉皇甫謐《高士傳‧王倪》:“魚見之 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清譚嗣同《治言》:“朱似紫而一正一間,碔砆似玉而一貴一賤。”
(5)善,完善,美好。《儀禮‧士冠禮》:“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爾服。”鄭玄注:“正,猶善也。”胡培翬正義:“上注云:‘令、吉皆善也。’此‘正’亦是‘善’,故云‘猶善’。《士喪禮》:‘
用正’。王棘注云:‘正,善也。’是正有善義。”
(6)糾正,匡正。《論語‧學而》:“就有道而正焉。”《新序‧雜事一》:“常侍筦蘇與我處,常忠我以道,正我以義。”宋王安石《與楊蟠推官書二》:“方 當求正乎人,其敢正人乎哉﹖”又校正。《禮記‧月令》:“(仲春之月)日夜分,則同度量,鈞衡石,角斗甬,正權概。”鄭玄注:“同、角、正,皆謂平之 也。”唐柳宗元《舜禹之事》:“合時月,正曆數,齊律度,量權衡,使天下咸得其用。”清劉獻廷《廣陽雜記》卷四:“更得宋人善本,正其錯簡脫訛,支分縷 析,各作一圖,其用心亦云勤矣。”
(7)使端正。《論語‧鄉黨》:“君賜食,必正席先嘗之。”楊伯峻注:“正,使端正。”又《堯曰》:“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視。”《禮記‧曲禮上》:“正爾容,聽必恭。”孔穎達疏:“正,謂矜莊也。”《隋書‧李文博傳》:“夫清其流者必潔其源,正其末者須端其本。”
(8)治,治理。《禮記‧經解》:“禮之於正國也,猶衡之於輕重也。”唐柳宗元《全義縣復北門記》:“居者思正其家,行者樂出其途。”
(9)正法;治罪。《周禮‧夏官‧大司馬》:“賊殺其親,則正之。”鄭玄注:“正之者,執而治其罪。《王霸記》曰:‘正,殺之也。’”《論衡‧譴告》:“漢正首匿之罪,制亡從之法。”嚴復《闢韓》:“誠如是,三十年而民不大和,治不大進……正吾莠言亂政之罪可也。”
(10)定,
定,考定。《玉篇‧正部》:“正,定也。”《詩‧大雅‧文王有聲》:“維龜正之,武王成之。”《周禮‧天官‧宰夫》:“歲終,則令吏正歲會。”鄭玄注:“正,猶定也。”孫詒讓正義:“《說文‧正部》云:‘正,是也。’事必是而後定,故引申之,定亦曰正。”唐柳宗元《駁復讎議》: “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西遊記》第七十八回:“那老軍聞言,卻才正了心。”
(11)當,當
。《廣韻‧勁韻》:“正,正當也。”《書‧堯典》:“日永星火,以正仲夏。”王引之述聞:“正,當也,謂當仲夏也。”《論語‧陽 貨》:“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禮記‧檀弓上》:“狐死正丘首。”俞樾平議:“正丘者,當丘也。狐之死也,首必當丘,於文應云:狐死首正丘,其義方 明。”引申為符合,合適。《荀子‧正名》:“正利而為謂之事,正義而為謂之行。”俞樾平議:“正利而為,正義而為,猶《文四年‧左傳》曰‘當官而行 也。’”
(12)正面。與“反面”相對。如:這張紙正反都很光潔。《紅樓夢》第十二回:“(跛足道人)從搭褳中取出個正面反面皆可照人的鏡子來。”
(13)官長;君長。《爾雅‧釋詁下》:“正、伯,長也。”郭璞注:“正、伯皆官長。”《廣韻‧勁韻》:“正,君也。”《書‧說命下》:“昔先正保衡,作 我先王。”孔傳:“正,長也。”《老子》第四十五章:“清靜為天下正。”高亨正詁:“正,長也,君也。”《國語‧楚語上》:“天子之貴也,唯其以公侯為官 正。”韋昭注:“正,長也。”又指掌獄訟之官。《禮記‧王制》:“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鄭玄注:“正,於周鄉師之屬。今漢有平正丞,秦所 置。”
(14)嫡。與“庶”相對。《周禮‧春官‧小宗伯》:“其正室皆謂之門子,掌其政令。”鄭玄注:“正室,適子也。”《穀梁傳‧隱公四年》:“春秋之義,諸 侯與正而不與賢也。”范甯注:“雍曰:‘正謂嫡長也。’”《晉書‧武帝紀》:“自今以後,皆不得登用妾媵以為嫡正。”《紅樓夢》第五十五回:“如今有一種 輕狂人,先要打聽姑娘是正出是庶出,多有為庶出不要的。”
(15)作為主體者。與“副”、“支”等相對。《韓非子‧亡徵》:“正戶貧而寄寓富,耕戰之士困,末作之民利者,可亡也。”《隋書‧經籍志一》:“為正副二本,藏于宮中。”《水滸全傳》第十一回:“出三千貫信賞錢,捉拿正犯林
。”
(16)常例;常法;準則。《管子‧八觀》:“江海雖廣,池澤雖博,魚鱉雖多,罔罟必有正。”《商君書‧開塞》:“訟而無正,則莫得其性也。”高亨注: “正,指不偏向一方的正確標準。”《韓非子‧主道》:“虛則知實之情,靜則知動者正。”陳奇猷校注:“謂虛則得知人內在之誠,靜則可為彼動者之準則。”又 古代兵法術語。與“奇”相對。如:在兵力部署上,以牽制為正,突擊為奇;以進攻防禦為正,偵察、警戒為奇。在作戰方法上,以正面作戰為正,在敵側翼和後方 作戰為奇;以正面突擊為正,包圍、迂迴為奇,等等。《孫子‧勢篇》:“三軍之
,可使必受敵而無敗者,奇正是也。”曹操注:“先出合戰為正,後出為 奇。”李筌注:“當敵為正,傍出為奇。”梅堯臣注:“動為奇,靜為正。”《史記‧田單列傳》:“太史公曰:兵以正合,以奇勝。”裴駰集解:“魏武帝曰:先 出合戰為正,後出為奇也。正者當敵,奇兵擊不備。”宋陳亮《李靖》:“兵有正有奇,善審敵者,然後識正奇之用,敵堅則用正,敵脆則用奇。”
(17)大略;大要。《廣雅‧釋言》:“正、略,要也。”
(18)聽從;受教。《周禮‧夏官‧序官》:“家司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馬。”鄭玄注:“正,猶聽也。”《國語‧越語下》:“皇天后土、四鄉地主正之。”俞樾平議:“正,猶聽也。”《禮記‧文王世子》:“庶子之正於公族者,教之以孝弟睦友子愛,明父子之義,長幼之序。”
(19)止,停止。《詩‧邶風‧終風序》:“見侮慢而不能正也。”鄭玄箋:“正,猶止也。”又《小雅‧賓之初筵》“屢舞僛僛”毛傳:“僛僛,舞不能自正 也。”陸德明釋文:“注本‘正’或作‘止’。”《世說新語‧文學》:“正當得兩,入三便亂。”又《儉嗇》:“郗公曰:‘汝正當欲得吾錢耳。’”
(20)與“負”相對。如:正數;正號;正極。
(21)圖形的各個邊的長度和各個角的大小都相等。如:正方形;正六角形;正多邊形。
(22)正書或正楷。漢字字體的一種,即現在通行的漢字手寫正體字。它是由隸書演變來的,也叫楷書或真書。唐張彥遠《法書要錄》卷六引竇黹自躯鲨伛《述書賦上》:“稚恭名齊逸少,墨妙所宗,善草則鷹搏隼擊,工正則劍鍔刀鋒。”
(23)古代數目名。《孫子算經》卷上:“凡大數之法,萬萬曰億,萬萬億曰兆,萬萬兆曰京,萬萬京曰陔,萬萬陔曰秭,萬萬秭曰穰,萬萬穰曰溝,萬萬溝曰澗,萬萬澗曰正,萬萬正曰載。”
(24)古代指“斗建”,即北斗星斗柄所指的時辰。《素問‧六節藏象論》:“立端於始,表正於中,推餘於終。”王冰注:“正,斗建也。”
(25)副詞。1.相當於“恰”、“衹”、“僅”。《韓非子‧十過》:“夫虞之有虢也,如車之有輔。輔依車,車亦依輔,虞、虢之勢正是也。”《北史‧劉璠傳附劉行本》:“行本怒其不能調護,每謂三人曰:‘卿等正解讀書耳。’”魯迅《書信‧致楊霽雲
(26)連詞。相當於“即使”、“縱使”。《漢書‧終軍傳》:“且鹽鐵,郡有餘臧,正二國廢,國家不足以為利害。”王念孫雜志:“正,猶即也。言即廢二國 之鹽鐵,亦無關國家之利害也。”《世說新語‧文學》:“阮(光祿)乃嘆曰:‘非但能言人不可得,正索解人亦不可得。’”宋蘇軾《乞將上供封樁斛豆钫斗應副 浙西諸郡接續糶米劄子》:“今既秋田不種,正使來歲豐稔,亦須七月方見新穀。”
(27)政治;政教。後作“政”。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鼎部》:“正,栏借為政……《(《書》)微子》:‘亂正四方。’《史記》作‘政’。《書大傳》 ‘諸侯之有不率正者’注:正,政也。”《商君書‧更法》:“討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漢書‧陸賈傳》:“夫秦失其正,諸侯豪桀並起。”顏師古注: “正,亦政也。”宋王安石《寓言十五首》之七:“彼哉負且乘,能使正日微。”
(28)通“證”。1.憑證;證明。《儀禮‧士
禮》:“女出于母左,父西面戒之,必有正焉,若衣若笄。”胡培翬正義引盛世佐曰:“以物為憑曰正。” 《楚辭‧九章‧惜誦》:“所非忠而言之兮,指蒼天以為正。”陸侃如等注:“正,同證,證明。”2.徵驗;判斷。《孟子‧公孫丑上》:“必有事焉而勿正,心 勿忘,勿助長也。”楊伯峻注:“王夫之《孟子稗疏》謂‘正’讀如《儀禮‧士昏禮》‘必有正焉’之‘正’。正者,徵也,的也,指物以為徵準使必然也。”《荀 子‧解蔽》:“凡人之有鬼也,必以其感忽之間疑玄之時正之。”
(29)通“整(<現代音>zheng3<\/現代音>)”。1.整頓;整理。《管子‧弟子職》:“右手執燭,左手正櫛。”郭沫 若等集校:“王筠云:正讀如整,整理之也,謂櫛之餘皆剔去之,斯時之燭,復向上之舊矣。”唐柳宗元《時令論》:“正貴戚近習,罷官之無事者。”2.舊式收 據於數尾加一“正”字或“整”字,以表示後無餘數。
(30)通“誠(<現代音>cheng2<\/現代音>)”。誠實。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鼎部》:“正,栏借為誠。”《管 子‧心術下》:“正心在中不可匿。”俞樾平議:“正心者,誠心也。《論語‧述而篇》:‘正唯弟子不能學也。’鄭注曰:‘魯讀正為誠。’是‘正’與‘誠’古 得通用。誠心在中,則自不可得匿矣。”《孟子‧萬章下》:“(齊宣)王問臣,臣不敢不以正對。”楊伯峻注:“(正),此處亦當讀為誠。”
(31)姓。《廣韻‧勁韻》:“正,姓。”《通志‧氏族略三》:“正氏,亦作政。子姓。宋正考父之後。”《國語‧魯語下》:“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韋昭注:“正考父,宋大夫,孔子之先也。”
(二)zheng1《廣韻》諸盈切,平清章。耕部。 (1) 通“征”。1.征伐;征戍。《詩‧商頌‧玄鳥》:“古帝命武、湯,正域彼四方。”《墨子‧明鬼下》:“天下失義,諸侯力正。”孫詒讓閒詁:“畢(沅)云: ‘正,同征。’詒讓案:《節葬下篇》作征,字通。”《禮記‧燕義》:“司馬弗正。”孔穎達疏:“正,役也……司馬不得征役之也。”唐柳宗元《辯侵伐論》: “是故以無道而正無道者有之,以無道而正有道者有之。”2.賦稅;抽稅。《周禮‧夏官‧司勳》:“惟加田無國正。”鄭玄注引鄭司農曰:“正謂稅也。”陸德 明釋文:“正,本亦作征。”《管子‧戒篇》:“關幾而不正,市正而不布。”許維遹注:“正,讀為征。”郭沫若等集校:“《霸形篇》作‘關譏而不正,市書而 不賦。’《小巨篇》作‘關市幾而不正,廛而不稅。’《五輔篇》作‘關譏而不征,市廛而不稅。’” (2)農曆一年的第一個月。《集韻‧清韻》:“正,歲之首月,夏以建寅月為正,殷以建丑月為正,周以建子月為正。”清黃生《字詁‧正》:“古者因斗柄所指 之方,以其月為歲首,蓋準此以為標的,故曰正,猶言斗柄所指之月也。”《書‧舜典》:“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孔傳:“月正,正月。”《周禮‧天官‧小 宰》:“正歲,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鄭玄注:“正歲,謂夏之正月。”宋葉夢得《八聲甘州‧正月二日作(是歲閏正月十四纔立春)》:“又新 正過了,問東風、消息幾時來﹖”又正朔。《廣韻‧清韻》:“正,正朔。”《漢書‧郊祀志上》:“文帝怠於改正服鬼神之事。”顏師古注:“正,正朔也。”
(3)射的;箭靶的中心。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鼎部》:“正,本訓當為侯中也。象方形,即曰
止,亦矢所止也。”《小爾雅‧廣器》:“射有張布謂 之侯,侯中者謂之鵠。鵠中者謂之正。正方二尺。”《詩‧齊風‧猗嗟》:“終日射侯,不出正兮。”朱熹注:“正,設的於侯中而射之者也。”《禮記‧中庸》: “射有似乎君子,失諸正、鵠,反求諸其身。”陸德明釋文:“正、鵠皆鳥名也。”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二:“正者,《大射儀》注云:‘正亦鳥名。’齊、魯 之間名題肩曰正。鳥之捷黠者,射之難中,以中為雋,故射取名焉。此與鵠取義同也。”引申為目標。《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道法》:“刑(形)名已立,聲號 已建,則無所逃匿正矣。”
(4)白晝。《詩‧小雅‧斯干》:“噲噲其正,噦噦其冥。”鄭玄箋:“正,晝也。”按:朱熹《詩集傳》云:“正,向明之處也。”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