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 ||
將 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 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 水,哀此遂離分。」 | ||
配 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九˙李將軍傳:「廣廉, 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 ||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十五˙孫子吳起傳: 「(起)與士卒分勞苦。」 | ||
辨 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
由 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 司」。 | ||
清 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 何以拜姑嫜?」 | ||
區 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 ||
成 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 ||
時 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 ||
量 詞:(1)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2)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3)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4)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 時間完成這項實驗。」(5)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6)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 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 ||
數 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 ||
ㄈㄣˋ fn(01683) 北京市沿襲多個省區的做法改革中高考,降低英語分值,提高語文比重,從現實角度考慮,是因為英語柿子最軟。改革考試制度是必要的,但這種改法無助於應試教育的突圍。 分值 =佔百分比重 微分學與積分學的合稱。為研究函數的導數、積分的性質、運算和應用的一門科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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