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個「怪字」 入漢語規範表
堃、淼、喆,這些字由於常見於名人名字中,在台灣並不算怪字,在中國大陸卻是「異體字」。近日大陸準備將51個「異體字」加入漢語規範表,正體字總算扶正!
據《長江日報》報導,中國教育部日前公開《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重新編輯1988年以來使用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包括堃、淼、喆、陞、昇、線、犇、甦、鍾、逕、氾、仝、谿、線、寧、剋、蘋、噁等字都有望進入規範漢字表,但僅限於人名、地名。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寧是《規範漢字表》編製人之一,王寧表示編製工作歷時8年,最終收進8300個字,包括6個繁體字、51個異體字,比1988年《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增加了1300個字。
王寧說,51個異體字是從1955年《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釋放」出來的。當年,大陸出版的報紙、雜誌、圖書一律停止使用異體字,「但是事實上很多異體字還是有用的,一旦廢除會帶來很大不便。」
大陸對異體字的定義是「形體不同而音義完全相同、古代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字」。無獨有偶的是,台灣教育部也編了一部《異體字字典》,最近版本是2004年第五版,列的恰恰是大陸使用的「正體字」。
王寧表示,這次恢復的「異體字」主要是應用上的需要,例如「喆」一字,調查發現大陸有2萬多人以此字為名,但是字典沒有,電腦打不出來,領錢、寄信、買保險、登機時都很尷尬。
又例如,「昇」字有「日升」之意,非常吉利;有些人講風水,五行缺水命名「淼」;有人求個性,取名「犇」等。
有許多字具有歷史意義,例如《水滸傳》美髯公朱「仝」;「仝」也是金朝完顏阿骨打後裔的姓氏。活字印刷術始祖叫畢「昇」;1858年《璦琿條約》是著名歷史文件,是俄國強迫清朝簽訂的掠奪中國領土的條約,如果不恢復「琿」字,這段歷史就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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