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無盡藏 | |||||
注音一式 ㄨˊ ㄐ|ㄣˋ ㄗㄤˋ | |||||
漢語拼音 w j n z n | 注音二式 w j n tz 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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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30日 星期日
2009年8月24日 星期一
左記,下開,批准,匯報,取保候审,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馬關條約真本
◎ 連根藤
自 由時報報導「馬政府慶建國百年擬展馬關條約真本」,旨在表示「清國割讓的不是台灣主權,是台灣的管理權」,並據此表示「台灣主權屬繼承清國的中華民國」。 去年,馬當局強調「開羅宣言已把台灣主權歸還中華民國」,被齋藤駐台代表更正為「台灣地位未定」而破功,現在又想搬出「馬關條約」真本來騙人「台灣主權仍 歸屬中華民國」。
筆者為此託人去日本「外務省外交史料館」找出馬關條約的日文版和中文版真本的彩色影印本,比較之下,日文版「第二條 清國ハ左記ノ土地ノ主權並ニ該地方ニ在ル城壘兵器製造所及官有物ヲ永遠日本國ニ割與ス…台灣全島及其ノ屬スル諸島嶼…」。中文版「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 併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台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馬當局可能想依文字主張「清國讓與的是管理台灣之權,不是主 權」,但日文版明白規定「永久割與台灣主權」。國際法當然是採取日方立場。
馬關條約共十一條,兩版都有明治天皇和光緒帝的紅色大官印和日清 簽字代表「伊藤博文總理大臣、陸奧宗光外務大臣、李鴻章全權大臣、李經方出使大臣」的簽章。第十一條說明兩真本經兩國皇帝批准後,於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八 日,即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交換條約書,並且說明條約書係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即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下關(Shimonoseki)制作兩 套。
馬當局不死心想用片面之詞瞞騙人民,謹引用最原始真本予以反駁。 (作者為台生報發行人)
中国 | 2009.08.24
就许志永取保候审采访滕彪律师
德国之声:您已经见过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志永先生了吗?
滕彪:对,是的。
德国之声:许先生的精神状态身体状况怎么样?您能不能描述一下见面时的场景?
滕彪:他(许志永)的精神状态,身体状态都还好。他从看守所出来之后给我打了电话,我们约在一个地方见面。很多朋友听到消息之后陆续赶过来。他给我们讲里面发生的事情,我们讲外面发生的事情。大家都比较高兴。
德国之声:许先生讲述在看守所的情况是怎样的?
滕彪:他不断受到问话、审讯,了解税务、账目的一些问题。除了有时候审讯时间持续比较长之外,没有别的什么。
德国之声:许先生在被关押的过程中是否获准同律师以及家人见面?
滕彪:他只见过律师一面。
德国之声:许先生被取保候审的消息公布出来之后,您在Twitter上发了一条短消息说:"许志永被取保候审,刚刚获得自由!我哭了!"您为什么会哭?
滕彪:因为许志永进去之后我们都非常担心,非常着急。我们采取各种办法营救他。但是我们也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营救他。取保候审在 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很难被批准,被取保候审可能意味着这个案件朝好的方向发展。不管怎么样,他获得自由无论对他本人来说,还是对他的朋友、关心他的千千万万 的人来说都是很高兴的一件事,很多人都很激动。
德国之声:您认为是什么样一种外力或者因素促成许志永被取保候审?
滕彪:我们不知道什么原因促使当局批准取保候审。我只能说,许志永和公盟没有偷税行为,也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当初对他实施逮捕就是一个完全错误的决定。
德国之声:如果最终事实查清楚,公盟和偷税逃税没有任何关系,公盟是不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
滕彪:现在还要看案件的进展。因为一年之内也有可能案件被起诉到法院。无论如何我们还会继续对工商局税务局和民政局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德国之声:许志永涉及到的这桩"逃税案"之后的司法程序会怎样展开?
滕彪:如果一年内没有起诉到法院,那么这个案件就应该撤案。也有可能这个案件到检察院,它来决定是否起诉。
德国之声:被取保候审的许志永的人身自由行动自由会不会受到限制?
滕彪:会受到一些限制。比如离开北京要汇报,经过批准才能离开。
德国之声:现在许志永是已经处于比较安全的状态,还是随时有可能再遭到逮捕?
滕彪:现在看应该不会轻易再抓捕许志永,没有什么理由,凭感觉这样判断的。
德国之声:有人说,许志永取保候审是一个"各方相对满意的结果"。您对这一评价有什么看法?
滕彪:嗯,可以这样说。从当局的角度看,一方面他们取缔了公盟,但另一方面,当局也必须考虑到关押许志永所付出的代价,包括道义上的代价,国内的压力、国际的舆论,以及马上到来的60年国庆。所以综合考虑,还是让许志永暂时获得自由的代价最小。
德国之声:有一些参与公益事业的人在遭到政府打压之后性格会变得比较极端。您认为许志永会不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滕彪:他不可能。他更坚定了原来做事情的原则。许志永和公盟一直奉行的是法制建设性、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他一定会更加坚持原来的这些原则。
采访记者:洪沙
责编:叶宣
2009年8月23日 星期日
棺 , 徒行, 除戶
棺
裝斂屍體的器具。如:「棺材」、「蓋棺論定」。論語˙先進:「鯉也死,有棺而無,吾不徒行以為之。」
徒行
步行。唐˙沈既濟˙任氏傳:「鄭子戲之曰:『美豔若此,而徒行何也?』」亦作「徒步」。
除戶
"5月19日上午我與兒子到宜蘭市戶政事務所,為你辦理死亡登記,你已除戶,當風揚灰了。牽著兒子的手,孤單落寞的走出戶政事務所,感覺整個人被吞進沒有光亮的黑洞中。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語淚先流。"
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
昭昧
昭
明亮﹑光明。詩經˙大雅˙抑:「昊天孔昭,我生靡樂。」 | ||
明顯的。如:「天理昭昭」。 | ||
光線。呂氏春秋˙審分覽˙任數:「目之見也藉於昭,心之知也藉於理。」 | ||
古代祖先宗廟的排列次序。始祖廟居中,左為昭,右為穆。左傳˙僖公五年:「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 | ||
姓。如戰國時楚國有昭奚恤。 | ||
顯揚﹑使彰明。左傳˙定公四年:「以昭周公之明德。」文選˙諸葛亮˙出師表:「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理。」 |
3. 昧 部首 日 部首外筆畫 5 總筆畫 9 | ||||||||||||||||||
注音一式 ㄇㄟˋ | ||||||||||||||||||
漢語拼音 m i | 注音二式 m i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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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9日 星期三
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漢語規範表
51個「怪字」 入漢語規範表
- 2009-08-19
- 旺報
- 【本報訊】
堃、淼、喆,這些字由於常見於名人名字中,在台灣並不算怪字,在中國大陸卻是「異體字」。近日大陸準備將51個「異體字」加入漢語規範表,正體字總算扶正!
據《長江日報》報導,中國教育部日前公開《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重新編輯1988年以來使用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包括堃、淼、喆、陞、昇、線、犇、甦、鍾、逕、氾、仝、谿、線、寧、剋、蘋、噁等字都有望進入規範漢字表,但僅限於人名、地名。
北京師範大學教授王寧是《規範漢字表》編製人之一,王寧表示編製工作歷時8年,最終收進8300個字,包括6個繁體字、51個異體字,比1988年《現代漢語通用字表》增加了1300個字。
王寧說,51個異體字是從1955年《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釋放」出來的。當年,大陸出版的報紙、雜誌、圖書一律停止使用異體字,「但是事實上很多異體字還是有用的,一旦廢除會帶來很大不便。」
大陸對異體字的定義是「形體不同而音義完全相同、古代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互相代替的字」。無獨有偶的是,台灣教育部也編了一部《異體字字典》,最近版本是2004年第五版,列的恰恰是大陸使用的「正體字」。
王寧表示,這次恢復的「異體字」主要是應用上的需要,例如「喆」一字,調查發現大陸有2萬多人以此字為名,但是字典沒有,電腦打不出來,領錢、寄信、買保險、登機時都很尷尬。
又例如,「昇」字有「日升」之意,非常吉利;有些人講風水,五行缺水命名「淼」;有人求個性,取名「犇」等。
有許多字具有歷史意義,例如《水滸傳》美髯公朱「仝」;「仝」也是金朝完顏阿骨打後裔的姓氏。活字印刷術始祖叫畢「昇」;1858年《璦琿條約》是著名歷史文件,是俄國強迫清朝簽訂的掠奪中國領土的條約,如果不恢復「琿」字,這段歷史就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