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 星期四

「蒞」「到」

".....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定義,「蒞」是指光臨、來到,如蒞臨、蒞會,如果是「蒞祚」,更是指天子即位的意思,含有上下尊卑的意涵。因此,一般不會用「蒞」來形容自己的到達,而是主人用來表示歡迎貴賓抵達之意。 但法務部於八十六年訂頒之「強化檢察官蒞庭實施功能方案」名稱觀之,顯然就可能誤用了「蒞」這個字。法務部如能修改前開方案名稱,媒體也能改以中性的「到庭」取代原來的「蒞庭」,相信民眾較能感受尊重。...."陳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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